根据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被批准为立法预备项目。为进一步推进条例修订工作,按照立法工作程序,省民宗委于9月8日下午召开了《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专家论证会。省民宗委聘请的立法专家,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民侨外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民宗委相关领导、政策法规处、民族宗教协调处、宗教一处、宗教二处负责人参加论证会,省民宗委副主任马国利作总结讲话。
会上,来自黑龙江大学、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省法学研究所、省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的5名立法及宗教业务专家参会,对《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提出了专业的论证意见,并对内容开展了热烈的讨论。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民侨外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也对内容和立法程序提出了意见建议。
马国利指出,《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新要求,总结全省宗教工作的经验,针对全省宗教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符合地方实际的规定,将好用作为立法的关键,用地方性法规为宗教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提高全省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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