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批准,9月27日,云南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培训班在昆明开班。省民族宗教委二级巡视员蒙东平,省民族宗教委宗教业务三处,省伊协、昆明市伊协相关负责人出席开班式。
本次培训旨在提升全省在职阿訇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执教能力。同时,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夯实阿訇们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塑造全省伊斯兰教界人士爱国爱教的精神风貌。
培训课程涉及伊斯兰教中国化、“一条例三办法”以及伊斯兰教教义教规等内容。培训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培训教学工作。
开班仪式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举办本次培训班的重大意义。二是端正学习态度,全面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三是珍惜学习机会,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切实取得培训实效。四是加强沟通交流,营造互帮互学、互促互进的良好氛围。
本次培训是云南省伊斯兰教协会认真贯彻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的《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制定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重要举措,目的是进一步促进全省伊斯兰教在职阿訇管理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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