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省教育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通知》分为教育培训对象、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六个部分。
《通知》明确培训对象为各级党员、干部、职工、师生及社会各界群众。《通知》强调,推动党政干部重点学,统战民宗系统干部和思政课教师深入学,各族师生、职工、群众普遍学。教育培训内容为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是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十二个必须”、“四个要正确把握”、“四个必然要求”,以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等。培训方式为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学校)、干部学院(学校)、社会主义学院等学校,通过科学安排主体班次、专题辅导、研讨交流、集中轮训,以及纳入培训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培训。依托各级各类国民教育学校、职工(员工)教育培训学校(班),利用线上线下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广泛组织师生、职工(员工)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通知》还就教育培训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确保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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