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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七条”措施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 时间:2021-10-21 19: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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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阮成发、省长王予波亲自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时,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杨亚林就云南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7条贯彻意见。

  一是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边境村老支书回信结合起来,聚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多形式宣传宣讲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入心入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会议的部署要求,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培训,让各级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精准把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同时,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形成党政干部重点学、统战民宗干部深入学、各族群众普遍学的生动局面。三是召开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参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做好相关筹备工作,适时召开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同时启动对现行民族工作政策法规文件的全面梳理,提出意见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对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相适应的政策法规,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慎重稳进,适时加以规范和完善。四是待中央文件出台后,及时制定出台我省《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五是制定实施《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根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对规划文本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省委常委会审议。六是举办民族团结誓词碑建碑70周年纪念活动。在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建碑70周年之际,年内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在普洱举办云南省纪念大会活动,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平台,大力弘扬新时代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深入挖掘“民族团结第一碑”时代内涵。七是抓好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老支书回信精神,择时召开云南省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情况总结暨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现场推进会议。扎实推进《云南省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2021—2025年)》实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民族宗教委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要在抓好本部门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推动和谋划好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多层次、全覆盖的培训,让各级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精准把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推动会议精神深入人心。

  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我省16个州(市)党委、政府均已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下一步,省民族宗教委将结合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7条贯彻意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筹备好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云南省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情况总结暨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现场推进会议、民族团结誓词碑建碑70周年纪念活动。二是结合云南实际,待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后,及时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意见。

  三是在吃透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抓紧对《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进行修改完善,适时上报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四是成立省级督导组,适时对各州(市)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原文链接:http://mzzj.yn.gov.cn/gzdt/yw/202109/t20210910_74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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