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民宗局进一步引导全市非公企业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企业发展,实现在党建引领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企业发展双融合双促进。
一是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营造良好氛围。要求企业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企业发展总体部署,开辟民族团结宣传阵地,利用工会活动、职工会议、员工培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民族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
二是突出党建引领,精准对标打造创建亮点。要求企业在理清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思路、提高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的基础上,把示范创建工作与企业党建和发展有机联系起来,与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提升示范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突出企业社会责任,切实维护民族团结事业。要求企业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企业的重要内容抓实,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资助贫困学生、留守儿童,参与地方抢险救灾,促进乡村振兴。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有关规定,并且利用春节等传统节日及少数民族节庆日,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优秀员工、民族团结模范等活动,对有困难的员工进行慰问和帮扶,让抚州各民族职工感受到民族团结大家庭的温暖。
(供稿:抚州市民宗局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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