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44个,为全省推广提供了试点工作经验。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命名工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以传承中华美德、创建和谐家庭、促进民族团结为宗旨,培育示范家庭,宣传典型事迹,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各民族深入交往、交流、交融,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凝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强大合力。
在评选标准上,广元市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评选方式上,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由各县区组织各机关、乡镇、街道、企业进行申报,经县级评选推荐后向上申报。
目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命名工作在广元市引起良好反响,宣传、统战、民宗、妇联等部门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推荐、评选及命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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