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资金项目监管的有效办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益,齐齐哈尔市在省级资金拨付到位后,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县(市)区项目备案、开工实施等建设进度情况,对进度滞后的县区以电话催办、实地督办等措施监管推进,做好日常跟踪督导监管工作。
近日,齐齐哈尔市组成2个调研组深入12个县(市)区开展了为期6天的2019年-2021年度资金项目专项监管。为保证资金监管的严肃性,齐齐哈尔市科学制定监管计划、规范检查流程,对全市2019年已完工的40个项目和2020年21个项目及2021年在建的29个项目通过现场查看、听取介绍、查阅内业资料等方式,对基础设施类项目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状况是否良好;产业类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果;资金项目建成后是否存在闲置情况;资金结转结余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对2021年在建项目,齐齐哈尔市提出严格标准,要求所有计划实施项目要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项目招投标、项目前期手续、项目开工许可证等是否存在不合规的地方;资金使用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违纪等情况开展拉网式认真排查,确保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按时足额科学合理使用。针对排查情况制定清单明细,明确建设事项、建设时限、资金拨付时限等,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齐齐哈尔市还制定了《关于民族资金管理和民族项目发展的指导意见》,将“三个注重”(注重通过项目发展完善民族乡村的要素配置、注重运用项目建设促进民族乡村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注重利用项目建设提升各族群众的市场经济意识和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能力)贯穿整个资金使用监管过程中,最大限度提高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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