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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宗委组织广西佛教协会宣讲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开展警示教育

  • 时间:2021-11-10 14: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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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政治引领,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教育管理,10月26日,自治区民宗委宗教一处组织广西佛教协会常务理事认真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并开展警示教育。

  自治区民宗委宗教一处处长谢春明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宣讲。同时要求广西佛教协会组织各级佛教团体、佛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佛教教职人员以及信教群众对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五个认同”,积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佛教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宗教一处同时还开展警示教育,对近年来全国查处的一批利用宗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严重违反教规戒律的案例,以及广西近期发生的有关违法案例向与会人员进行了通报,要求广西佛教协会也要在佛教教职人员、佛教团体和佛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中开展警示教育;强调宗教团体要加强自我约束,开展自我教育,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机制,在佛教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强调佛教教职人员既不能触犯国家法律底线,也不能违背佛教戒律和教义教规。针对本次警示教育,广西佛教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全部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平时都觉得利用宗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离自己很遥远,但通过这些案例才发现其实很多风险点就在身边,一定要警钟长鸣,守住底线。广西佛教协会会长成清法师说,这些利用宗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严重违反教规戒律的案例,严重违背了其信仰宗教的初衷,我们要引以为戒,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要多学习、多宣传,学好《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持佛教戒律,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开展宗教活动;要爱国爱教,知法守法,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有所为有所不为,杜绝各种问题的发生;要规范和完善佛教团体和佛教活动场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对现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照国家宗教局和中国佛教协会的有关要求进行修订完善,加强对全区佛教活动场所的教务指导,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理好佛教团体和佛教活动场所;要在佛教教职人员、佛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加强警示教育,抓好广西佛教界自身建设,以戒为师,加强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避免在我区发生利用佛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严重违反教规戒律的事件。

  


原文链接:http://mzw.gxzf.gov.cn/gzyw/mzdt/t107526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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