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要求,规范清真食品安全秩序。连云港市民宗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双随机”监督平台,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随机抽取东海县和海州区的4家清真食品网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4家清真食品网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清真食品来源、主辅原料、经营范围、经营场地、设施设备、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中发现海州区两家拉面馆存在清真标志牌转让使用现象,现场开展行政执法,讲清持有使用的有关规定要求,没收正在违法使用的清真标志牌。
本次检查是在各县区、市功能板块清真食品网点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的一次抽查,旨在检验全市民族工作管理部门落实《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要求,经常性开展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维护清真食品安全,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认真贯彻落实清真食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全市清真食品市场安全稳定,促进清真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良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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