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今年是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这项表彰活动,此次受到表彰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新时代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来自全国各地的397名个人和198个集体接受表彰。其中,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俊玲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李俊玲是富川瑶族自治县的一名瑶家儿女,于2017年担任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任职以来,她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让“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思想扎根于各族人民心中,她时刻践行“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的理念,把各族群众族脱贫致富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把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围绕全县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创新推行“民族特色村寨+瑶族文化+团结振兴乡村”的模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与乡村振兴同行”活动,让一批民族特色村寨先美起来、亮起来、富起来。近年来,共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18万元,帮助民族地区解决行路难、饮水难、产业发展难等问题70多个,受益各族群众94500人;凤溪、福溪、虎马岭、深坡等4个瑶族村寨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秀水、岔山等2个民族村寨被命名为自治区民族特色村寨;民族工作示范点神仙湖茅厂屋村被列入国际慢城核心区域;民族团结示范村浮田村、茅刀源村、黄竹村等成为广西美丽乡村建设样板村。
作为民宗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以来,她尽心竭力,促进富川这个30多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同生共荣,和谐共处,共同缔造“四个家园”,共同演绎“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佳话,如今瑶乡富川石榴花开结硕果。2019年,被命名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21年,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20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2021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被自治区党委授予“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2022年,她被自治区妇联授予“广西三八红旗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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