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桂林市民宗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持续推进宗教团体建设,提升发挥作用水平。
加强思想引领。举办宗教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宗教政策法规等教育培训,开展“三爱”主题讲经比赛、文艺晚会、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迎国庆、升国旗”、向祖国宣誓等系列活动,组织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等法规。不断厚植宗教界爱国主义情怀,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引导宗教团体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加强组织建设。规范宗教团体换届工作,2017年以来先后指导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两会和市基督教“两会”及时换届,推进完成市佛教协会换届,恢复成立市道教协会。安排宗教工作干部担任市级宗教团体秘书长,加强对团体的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通过换届,配齐配强宗教团体班子,有力推动宗教团体健康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桂林市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年度述职评议制度》、《桂林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桂林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等3项管理制度,建立定期考评、请示汇报机制,规范宗教团体人员、财务管理,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
加强人才建设。大力培养爱国宗教界人士队伍。推荐5名宗教界人士担任第六届市政协委员、2名宗教界人士担任第六届市人大代表。多名宗教界人士在青年联合会、红十字会等社团担任理事,进一步增强了宗教界人士的社会责任感。
加强服务保障。市民宗委会同市财政局,从2019年起将宗教团体办公经费补助列入市民宗委年度经费预算,每年为市级宗教团体安排1万元办公经费补助,为宗教团体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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