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全面启动。
启动仪式当天,发布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倡议书》,并举行了倡议书签名仪式。首期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专题培训同时进行。
启动仪式要求,一是要精准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社会的责任”的深刻内涵,立足本职,依托旅游引领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扛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责任。二是切实增强“以旅游引领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责任担当,将景区民族团结创建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和实践载体,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增加底色、增光添彩,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贡献力量。三是切实找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的方法路径,精准把握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创建工作基础知识、地方风土人情知识等,找准方法路径,找到创建工作切入点、契合点、结合点,不断提高符合实际、亮点突出的创建工作水平。
启动仪式提出,云南省景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要秉持以景区为平台、游客为主体、群众为基础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思路,形成地方党委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和文旅部门、景区景点“三方联创”格局,努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易于复制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样板,实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全覆盖、常态化。景区创建要围绕“十个一”验收标准,即一个有责任的创建工作班子;围绕景区中心工作、有形有感的一套创建方案;规范流畅的一套解说体系;一条成熟、优质的旅游精品线路;一批展现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的宣传矩阵;一批展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和民族团结进步理念的活动;一条旅游景区引领周边各族群众深度融合发展的路子;一个展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念的行业公约;一个良好的景区声誉;有一个典型激励机制来推进。
省民族宗教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大理州相关负责人,全省4A级以上景区管理员(解说员)代表,16个州(市)民族宗教委(局)、文化和旅游局等17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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