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云南省民族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昆明召开。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拉玛·兴高,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晓燕,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副主任董继理出席会议,云南省民族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郭秀文作工作报告。
《报告》全面回顾总结了云南省民族学会第六届工作。《报告》指出,从2015年12月第6届理事会换届以来,云南省民族学会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拓展工作联系领域,助推云南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发挥学会优势,助力教育扶贫,开展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等,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大会审议通过云南省民族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云南省民族学会章程》(修订草案);选举产生云南省民族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监事会及领导班子,省民族宗教委原一级巡视员马开能当选为第七届理事会会长。
新当选的第七届理事会会长马开能表示,新一届班子成员将继续围绕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赋予的新使命、新要求,推进学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要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的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切实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在实际工作中不偏向、不走样,始终与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保持一致。二是要按照新修订通过的章程,围绕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赋予的新使命、新要求,在继承和发扬学会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社情民意,增强与各族同胞心心相印、血肉联系,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各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民族关系问题的研究,不断搭建新的平台,拓展新的研究领域,作出新的成绩,为提升我省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好党和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三是要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要求,指导、支持各民族研究专业委员会根据自身情况,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等方面开展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形成有建设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成果。
据悉,云南省民族学会成立于1989年,是由热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热心民族研究的各界人士自愿结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省性、群众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共设立25个民族研究专业委员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省民族宗教委相关部门负责人,省民政厅、省社科联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来自全省25个世居少数民族的130余名代表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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