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结合实际,从四个方面抓好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
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一是加强对宗教界的思想政治引领,指导宗教界深入系统学习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四史”教育,深化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认识,形成牢固共识。二是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我国宗教的浸润,鼓励宗教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在讲经讲道、宗教仪式和宗教活动中更多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宗教思想、建筑、服饰、音乐、雕塑、绘画、装饰等多方面体现中国风格、中国文化。三是指导宗教界加强教义教规阐释和研究,做好宗教经典的选编、注释工作,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经”。
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一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二是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依法处理违法人员,教育转化受裹胁和蒙骗的信教群众,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三是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加大对有害信息的监管和处置力度,确保互联网涉宗教行为依法、有序、适当、可控。四是针对影响宗教健康传承的突出问题,区分不同性质,实施分类管理,抓住主要矛盾,及时妥善予以解决。
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一是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增强制度的严肃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提高教规制度执行力。二是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和约束,把好入口关,严肃惩处违规人员,清除不合格教职人员。三是加强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和考核监督,促使其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防止出现特权思想倾向。四是引导宗教界“崇俭戒奢”,纠正和有效遏制宗教领域不良风气,形成奉法重法、持戒守规、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提高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宗教政策法规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树牢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普遍认知,提升社会对非法宗教活动的鉴别力和免疫力。三是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实现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有机结合。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