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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北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出累累硕果

  • 时间:2022-09-19 19: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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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牢牢把握“团结奋进”的时代旋律,坚持“两个共同”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五年再提升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景区100%全覆盖,四县全部进入省级“平安县”行列,创建工作位居全国涉藏地区前列。

2013年,国家民委把海北确定为全省唯一、全国13个创建试点示范州之一,全州上下全面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建州”战略,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意见》,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创示范、五年再提升”的工作步骤,举全州之力,高标准、多层次、全领域强力推进,2015年成功创建全国涉藏地区第一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示范州,2021年1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海北的成功实践,两次得到了国家民委的充分肯定:海北州的生动实践,探索出了符合实际、群众认可、富有地区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转型升级之路,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鲜活样本和宝贵经验。一直以来,海北州坚持把发展进步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推进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融合发展,加快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有机结合融合,全州80%以上财力用于发展民生事业,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民族团结进步红利。此外,海北州继续深化和拓展以“组建一批宣传队伍、编印一套宣传教育读本、编译一本党的经典文献的藏文译本、制作一批宣传片、创作一首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歌、编排一台文艺节目、新闻媒体开设一个民族团结主题专栏、打造一批视觉形象标识、制作一批主题宣传牌(宣传栏、文化墙)、编发一套校本读物、开展一批主题专访、购置一批学习教育书籍、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设立民族团结进步纪念碑、宣传长廊、宣传标识、大地艺术,各县每年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原文链接:http://mzw.qinghai.gov.cn/index.php/dfdt/2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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