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林芝市朗县朗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落实“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突出创建主题,丰富创建形式,扩大参与范围,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四个并重”,朗镇通过“讲”“种”“评”“播”“送”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使创建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便民、利民、惠民、安民,形成“民族团结人人有责、民族团结人人参与、民族团结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讲”清民族团结“好政策”。朗镇机关、村(居)、学校,依托创建工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民族团结凝聚大讲堂、学校主题班会等形式,主要宣讲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做好民族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各级民族、创建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全镇民族工作政策“百场千人”大宣讲活动15场次,受教育群众1800余人次,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和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对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种”下民族团结“金种子”。以实施“金种子”进学校宣讲为契机,组织各学校开展“同唱一首歌、同跳一支舞、同读一部经典、同上一堂课,同演一台戏、同打一场球”等融情实践活动,形成“6个1”民族团结特色教育模式,大力弘扬民族传统文化,让学生在活动中接受民族团结教育。组织全镇各民族学生开展增进民族团结“五个认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优秀少数民族中学生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厚植各民族学生爱国主义情怀,使青少年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到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树立正确的“五观两论”,把民族团结进步的种子根植于孩子们的心中,感染和带动学校周边各族群众交流交往交融、和衷共济的大团结意识,使学校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
“评”出民族团结“好榜样”。朗镇着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评选命名活动,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带动模式,形成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起到了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做到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深度融合,在有效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打造出了冲康民族广场等一批有亮点、有特色、可借鉴的示范景区。朗镇2016年、2017年、2020年获得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托麦村德吉曲珍家庭被命名为林芝市民族团结示范家庭;朗巴居委会被表彰为全区民族团结模范村(居),朗镇2016年至今有7个单位或村(居)获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命名。
“播”出民族团结“正能量”。借助乡村文化室、广播、网络、微信平台等载体大力宣传中央、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民族法规政策,截至目前,发送各类宣传动态50余期,信息1000多条;开辟“朗镇民族一家亲生活短片”制作和发放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内容宣传品2000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折页1000余份,不仅使创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明显增强,而且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受教育、人人讲团结、人人求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夯实了民族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送”达民族团结“真情意”。组织教育、卫生、法律、农林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开展“送教育、送技术、送文化、送医疗”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活动,为少数民族学生讲授优质示范课2场次,为少数民族群众发放农业农村实用技术资料、普法资料等30余类400多册,开展法律宣传10余人次,义诊30余人次,发放健康宣传品100多份,为病患捐款1次,全镇干部总共捐款1万余元。奋力推进新时代朗镇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凝聚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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