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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占胜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

  • 时间:2022-09-19 18: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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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1日上午,自治区民委召开干部大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孙延军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王宝柱同志宣读自治区党委决定:高占胜同志任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提名任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主任。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孙延军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高占胜同志作表态发言

  高占胜同志作表态发言,他表示,来到民委工作,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定倍加珍惜,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与民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心连心、肩并肩,忠诚履职、勤勉工作,努力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全体干部的期望。一要坚定不移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决扛起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重大职责使命,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要持之以恒抓学习。坚持把学习当成一种习惯,自觉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把党的创新理论内化为政治信仰、升华为思想境界、转化为行动指南;深入钻研业务知识,加强调查研究,抓紧熟悉情况,提升业务素质。三要精诚合作促团结。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努力带好队伍、做好表率,充分调动和发挥民委全体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坚持以诚待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平时多通气,遇事多交流,在交流和沟通中形成共识、形成合力。四要毫不懈怠抓廉政。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发挥好廉洁自律表率作用,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全区各族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现场

自治区民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mw.nmg.gov.cn/xw/tpxw_12160/202208/t20220812_2101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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