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近日,博白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正式成立。
博白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动态信息收集和研判工作;承担民族宗教事务服务管理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县少数民族和宗教团体的联系服务和政策指导;承担联系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行政辅助工作;指导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加强民主管理和资产、财务公开;协助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博白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的成立,将切实解决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进一步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础,真正做到有人办事,能办好事。为保障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大局提供更加坚实的机构队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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