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红河州弥勒市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弥勒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成绩,部署工作。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方向,扎实推动全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着力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效能,着力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全面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扎实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表彰了近年来全市涌现出的5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100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弥省州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统战委员、统战(民宗)专干,曾受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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