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伊斯兰教协会召开宗教教职人员警示教育会议,会长王文杰阿訇主持会议,省民族宗教委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到会指导。
会上,省民族宗教委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通报了近年来发生在宗教领域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并指出,全省伊斯兰教界要从发生在宗教界人士身上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推动伊斯兰教界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全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要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敬畏法律,树立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法、教民首先是公民的认知,明白没有法外之人、法外之地、法外之教。二要加强伊斯兰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组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建立完善财务制度,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信教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选聘制度,确保伊斯兰教活动依法依规进行。三要坚决防范抵御极端思想侵害。要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正确认识宗教极端思想与正常宗教、伊斯兰教同极端主义的本质区别,立足本土、扎根本土,加强经学思想建设,正确阐释教义教规,宣扬爱国、平和、宽容、中道的思想,引导穆斯林群众明辨是非、正信正行,自觉抵御极端思想侵害。
王文杰会长强调,此次警示教育会议非常及时,全省穆斯林特别是教职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民族宗教委提出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全省穆斯林要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二是省伊斯兰教协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伊斯兰教团体、活动场所及临时礼拜点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全省穆斯林要发扬伊斯兰教中道精神,树立穆斯林良好社会形象,促进伊斯兰教事业健康发展。
(供稿:省伊斯兰教协会·冯玲玲;编辑:宗教工作三处·张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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