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云南古籍工作,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教育厅4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古籍事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2013年12月,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2017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将“实施国家古籍保护工程,加强中华文化典籍整理编纂出版工作”与“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经典文献的保护和传播,做好少数民族经典文献和汉族经典文献互译出版工作”列为重点任务。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并将“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中的重要内容。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再次对抢救保护挖掘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古籍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为做好新时期云南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指明了方向目标。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古籍典藏的保护修复和综合利用,深入挖掘古籍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经多次修改,云南省学习贯彻《意见》的实施方案于近日出台。《实施方案》共分为三部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19条。《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协调推进古籍保护、整理、研究、出版各项工作,形成古籍工作合力,古籍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工作水平有效提升,古籍保护传承、开发利用成效显著,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古籍工作在文化强省建设中的地位更为凸显、作用更加突出,全省古籍事业更加繁荣发展为主要目标。以完善古籍工作体系、开展全省古籍普查登记、提高古籍存藏水平、健全珍贵古籍分级分类保护机制、规划实施重点古籍修复项目、加强古籍保护技术研究、深入挖掘古籍时代价值、推动重点古籍和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推进古籍数字化、促进古籍有效利用、推动古籍普及传播、推动古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为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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