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财政部令第18号),切实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工作水平,10月28日,扬州市民宗局举办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工作培训班。市民宗局分管领导、二级调研员潘兆银出席。
会上,扬州市民宗局办公室财务人员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了逐条解读,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实际操作层面,向参训人员进行了会计实务方面的讲解。
潘兆银对前期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工作调研的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民宗部门和宗教活动场所对《办法》认真组织学习。强调要强化宣传引导,着力提高场所负责人对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要加强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场所财务人员的能力水平;要促进工作交流,积极推动场所、地区之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要完善外部监督,充分发挥第三方对场所财务工作的督查作用。
全市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计,各县(市、区)、功能区民宗部门财务人员近50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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