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深化基层宗教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宗教治理体系,有关经验做法获省市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奖。
一、建立“户籍式”档案。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建立“户籍式”档案,实行“一场所一档案”管理,分类制定了乡镇、村(社区)责任清单,切实解决乡村两级宗教工作“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落实好“五簿三册两账”“四进两不能”建设“五好”宗教活动场所等工作。
二、健全“矩阵式”体系。织密信息化管理网,建立了县级宗教信息化服务平台,织细网格化责任网,将宗教工作原有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细化为“五级网络四级责任制”,增加了中心片区、场所两级网络和责任,明确了政策法规宣传、民主管理组织建设等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治理格局。
三、创新“片区+”机制。以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宗教活动场所为中心,各乡镇建立了宗教片区管委会,创新实行“片区中心场所+”模式,建立了“片区中心场所+矛盾纠纷调解小组”“片区中心场所+慈善志愿服务队”“片区中心场所+政策学习室”等工作机制,近年来,稳妥调处了涉宗教领域矛盾纠纷3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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