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行为,金溪县“四查”联动,逐级设置财务审查环节,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到位。
内部“自查”。制定下发《关于对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2021年度财务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每个宗教活动场所自行组织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内部审计,统计捐款收入,盘点实物资产,绘制财务报表。
团体“会查”。由县两个宗教团体组织对所属场所进行会查,审查比例不得低于50%,会查情况书面上报县民宗局。
镇(区)“互查”。由各镇(区)组织一次互查,交叉检查场所的账簿、报表及凭证,形成以镇(区)为单位的场所财务审查报告,审查结果上报至县民宗局。
机关“抽查”。由县民宗局组织抽选10%的场所,委托有资质的审计专业机构,对其三年财务进行审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