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族和宗教委紧密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各地区、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典型模范。如沈阳锡伯族村稻梦小镇、辽宁顺意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意公司”)、抚顺新宾满族自治县菇满香香菇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菇满香”)、辽宁省蒙医医院等几家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都为促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挥突出作用,同时为优化辽宁区域营商环境助力增辉。
突出政治引领,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 坚持“党领导一切”的工作方针,自觉从政治上审视和研究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从大局上谋划和推进创建任务,从行动上巩固和促进民族团结。把稳企业发展方向,提升党建工作实效。在企业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加强全面协调,层层抓好落实,调动党员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党员表率作用,确保民族团结工作有序推进。“顺意公司”在省内非公企业中率先成立拥有20名党员的非公企业党支部,继而又成立以董事长、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公司每年拿出定额经费不定期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党建活动;与街道联合开展民族团结大合唱、民族工作政策宣讲、民族团结知识问答等活动。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创建导向,开辟民族团结宣传阵地。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活动中,让各族职工争做民族团结传播者、宣传员。“顺意公司”为团结占企业总比50%的少数民族员工,特设民族团结大讲堂、民族团结融合馆宣传民族团结。“菇满香”合作社在注重产业发展的同时,还重视引导和培育村民树立现代文明观念,创造现代文明生活。合作社在香菇种植基地成立“妇女之家”,组织村里妇女开展互帮互助的技术培训和文艺活动;每逢母亲节备好礼品让妇女职工带给母亲。
突出制度落实,完善民族领域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企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企业发展总体部署,设民族联络员、专职调解员及时应对和制止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发生。“顺意公司”成立民族工作调解领导小组,设立专职调解员,制定考核方法和机制,每年评选民族团结先进模范和个人,并给予荣誉和经济双重奖励,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鼓励企业参与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果。省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通过项目建设,支持沈阳锡伯族村稻梦小镇采用“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旅游”的产业发展模式,2018至2020年,惠及千户农民增收1500余万元。2021年至今,接待游客7万人,营业收入100万元。目前,以“稻梦空间”数字米加工生产线技术为核心的项目都带给当地可观的经济效益。 “顺意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成功入围“中国好品牌”,在中东市场被认定为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今“顺意公司”跻身国内最大清真肉制品加工企业行列,成为少数民族领军企业、行业巨头,提升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影响力。
引导企业吸纳少数民族劳动力就业,增进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顺意公司”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企业有员工300人,少数民族员工占比50%。公司先后被辽宁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抚顺市民宗局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企业、被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评为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示范企业等称号,2019年成为首批民贸生产企业示范单位。沈阳稻梦小镇以三农为资源传承锡伯族文化,通过农商旅结合流转土地3万亩用于栽种稻田画、旅游观赏区等,解决当地锡伯族、朝鲜族等村民1100余人就业问题,带给村民直接经济效益2000余万元。获得国家农业农村部创新创业带头人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稻梦空间模式作为乡村振兴新模式,已被全国30多省市关注学习。
支持企业助推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有力改善民生。“菇满香”依靠发展香菇产业,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带领乡亲脱贫致富奔小康,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菇满香”合作社吸纳农户入股,建设韩国江元道香菇种植示范基地。先后用五年时间,共投入1000多万元,年均产值1500万元。村民依靠基地种植年收入约400万元,达到小康生活标准。合作社年安排就业900多人,帮扶126个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极大地激发群众致富的内生动力,为乡村振兴持续发展提供“造血”功能,改善脱贫地区群众生活。自2019年至今,“菇满香”扶助两个残障家庭脱贫致富,走上小康。两年来,为两个家庭提供11个香菇大棚,并提供技术指导,在合作社的带领下,两个家庭年增收18万元,彻底走出艰难困境,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小康路上“一个少数民族也不能少”的精神。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委将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动员和吸引各族人民关心、支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引导各族群众生活互帮、文化互鉴、习俗互容,促进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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