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成方圆,循制促规范。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防城港市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为我市今年改革攻坚重点落实事项,近日,防城港市民宗委立足一线执法实际,在全区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法律依据、方法手段、工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有效破解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执法不规范、不标准、不严格难题,着力打造执法规范化“防城港样板”,擦亮法治政府建设“防城港名片”。
《意见》以打造法治防城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切入点,精心编写了《防城港市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全面收录民族宗教执法所需参照的法律依据、工作制度,促进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做到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全面梳理执法工作制度,推动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全面厘清执法权责清单,明晰职责边界,推动市、县两级民宗部门规范履职,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全面绘制执法流程图,覆盖民族宗教领域现有执法类型各个环节,构建起环环相扣的执纪执法链条,以流程标准化促使程序规范化;全面制定法律文书样本,力求文书体例完整、逻辑严谨、内容齐全、制作规范,充分展现民宗执法能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规范执法用语,有效传达执法管理意图,强化职责履行,做到文明执法、柔性执法,积极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意见》及《工作指引》的出台,将有效缓解换届后因基层干部轮换对执法业务不细不精不熟等问题,有效破解机构改革后民宗部门在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时面临的困惑和难题,为处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第一线的基层宗教工作干部行政执法提供了操作指南,为民宗部门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提供了根本遵循,是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格局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的现实需要,对全面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具有里程碑意义。
原文链接:http://mzw.gxzf.gov.cn/gzyw/sxxx/t136814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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