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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四进”活动的实践探索

  • 时间:2021-08-04 20: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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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以下简称“四进”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一项重要载体和举措,是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五个认同”的有力抓手。近年来,辽宁省深入推进“四进”活动开展,着力将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成为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学习的重要阵地,在实践探索方面取得了较好收效,对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四进”活动主要做法

  (一)强化目标任务,抓好统筹谋划。一是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视野下推动“四进”活动,从省市层面制发《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举措,以及《关于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的意见》等,拟制规范开展“四进”活动指导方案,指导各地区陆续制定了“四进”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活动开展有目标、有任务、有方法。二是将“四进”活动作为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载体,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重要抓手。阜新市将“四进”活动与宗教团体规范化建设的“三室(会议室、阅览室、办公室)”建设、集体学习、议事决策等为内容的“3211”工程有机结合。抚顺市制发《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制度规范建设”实施意见》,在“四进”活动基础上,开展以建设“一套完整的档案、一套健全的卫生健康防疫措施、一本明白的账目、一本详实的工作记录”为内容的“四个一”建设活动。三是全省将深化“四进”活动纳入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宗教工作部署的重要安排,将指导宗教界开展“四进”活动情况纳入对各地区宗教工作考核。从省市层面加大调研力度,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和宗教委在2020年开展调研检查2次,全省14个市都开展了专项调研。形成了统战、宗教工作部门指导,宗教界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宗教活动场所自主实施,信教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协调保障,抓好教育培训。全省每年坚持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将“四进”活动内容作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了全省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全省宗教界代表人士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培训班、全省性爱国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全省宗教界中青年培训班等,组织宣讲团在14个市开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巡回宣讲,2020年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宣讲40余场,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约1.5万人次。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加大协调保障力度,支持“四进”活动开展。沈阳市为宗教活动场所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宗教事务条例》等书籍2000余册、国旗500余面。鞍山市为宗教活动场所修建国旗旗杆、宣传展板500余个,赠送书籍2.3万册。丹东市为宗教活动场所送发书籍3000余册。阜新市阜蒙县为宗教活动场所制作汉语蒙古语对照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图板。沈抚示范区为宗教活动场所制作《国歌》词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板。

  (三)强化正向激励,抓好典型牵引。各地区注重创新结合,将“四进”活动融入场所建设重点工作,发挥正向牵引作用。省天主教两会和省基督教两会将“四进”活动分别纳入“双争”“三好”宗教活动场所评选之中。营口市将“四进”活动情况作为“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选条件之一,全市评选出28处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葫芦岛市在绥中普济寺挂牌成立“宗教中国化交流培训基地”和“佛教僧才培训基地”。丹东市以6个县(市、区)为试点,分别打造宗教中国化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文化和经典经文诠释进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文化书屋建设等方面典型。

  “四进”活动的主要成效

  (一)开展国旗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得到深化。全省各地区宗教团体组织宗教活动场所经常性学习《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作为加强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尊重国旗、爱护国旗和维护国旗尊严的意识。锦州市在宗教活动场所组织正确悬挂国旗现场示范。营口市依托国旗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中国梦”教育。近年来,我省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已将悬挂国旗、举行升旗仪式和奏唱国歌作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规定动作与自觉行动。全省宗教界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赴“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抗美援朝纪念馆、辽沈战役纪念馆、塔山阻击战纪念馆等参观学习,培养深植宗教界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

  (二)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法律精神融入宗教活动得到深化。各地区宗教活动场将《宪法》、《民法典》、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等作为学习重点,通过组织“国家宪法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行政执法培训周”等学习培训,采取张贴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举办法律讲座、开展咨询、问卷答题等形式,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各地区统战、宗教工作部门组织编发宗教政策法规资料,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和宗教委组织编订了《最新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汇编》。锦州市向宗教活动场所提供编发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汇编》、《宗教事务条例学习问答》。大连市等地区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聘请有资质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依法维护场所合法权益。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活动场所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议事决策等制度,建立健全了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丹东市在基督教建立教职人员惩戒、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从业资格证书年审制,在教职人员管理方面做出探索尝试。

  (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培育和践行活动得到深化。一是宗教活动场所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橱窗等方式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供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习。葫芦岛市宗教团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教义教规做融合阐释解读,并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配发到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二是宗教活动场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讲经说法等宗教活动各方面,积极弘扬阐释教规教义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内容。全省佛教界开展讲经说法,道教界开展玄门讲经,伊斯兰教界开展解经、新“卧尔兹”演讲比赛,天主教界、基督教界开展中国化神学思想建设、研讨交流等活动。2019年,辽宁省佛教协会协办了“中国佛教讲经说法交流会”讲经法师巡讲活动,对全省佛教教职人员讲经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2020年,全省宗教界开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优秀讲经讲道演讲稿”征集评选活动,推动各宗教开展教义思想的阐释,将中国思想、中国观念、中国精神融入宗教思想建设。三是宗教活动场所通过组织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等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日常生活。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双暂停一延迟”要求,宗教界积极为疫情防控募捐善款物资达3110余万元。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得到深化。一是宗教活动场所利用宣传专栏、条幅标语、内外文化墙、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宗教界积极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2019年,举办了全省宗教界庆祝建国7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展,遴选展览宗教界人士创作的优秀作品300余幅。本溪市为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开设传统文化讲座,铁岭市道教协会坚持每月组织2次以上传统文化讲座,抚顺市道教玉清宫定期举办道德讲堂等活动。二是宗教活动场所文化书屋建设明显加强。各地区宗教活动场所都设有文化书屋或图书室、图书角、图书架,不断充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将哲学、社会科学、政治、法律、历史、文学等方面书籍纳入书架。各地区鼓励教职人员读书用书,沈阳市宗教界开展“读一本好书”活动,形成优秀读书心得体会汇编。三是各地区以宗教活动场所改建(修缮)为契机,在建筑布局、建筑风格、建筑元素等融入更多中国元素,推进宗教建筑的中国化。葫芦岛市连山天主教堂改建中,在尊重宗教规制前提下融入中国元素。对绥中清真寺的修缮,从文物修复角度出发,最大限度恢复古建筑原有中式风格。四是引导信教群众传承我国传统节日习俗。宗教活动场所采取贴春联、挂红灯笼、包饺子、包粽子、剪纸、民族歌舞等形式,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以及庆祝宗教节日期间开展集体活动,增强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对传统文化、传统美德的认同感。

  关于推进“四进”活动的思考

  一是继续在“导”上下功夫。“四进”活动开展以来,得到全省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积极响应。这项活动是渐进渐入的过程,要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的规律,将其作为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任务来抓,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大背景下,作为一项生动实践不断引向深入,做到形进实进相融,做到入脑入心,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导”向更加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更加坚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导”向在践行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道路上行稳致远,更加有效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凝聚力量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是继续在“点面结合”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既要全面推进,也要重点突破。要结合各宗教情况,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以做好重点工作推进全局工作。”推进“四进”活动也要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协调平衡不同地区、不同宗教、不同宗教活动场所深化“四进”活动,既要促进整体水平提升,也要鼓励凸显特色。同时,要将开展“四进”活动与解决宗教领域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尤其是在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中,与加强乡村治理相结合,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三是继续在发挥“主体作用”上下功夫。加强对宗教界代表人士这个“关键少数”的教育引导,引导他们讲好中国宗教故事。着力重视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以全省性宗教团体换届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宗教人才队伍结构。继续加大对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服务信教群众的能力,发挥宗教界在“四进”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统战、宗教工作部门要继续关心、支持“四进”活动开展,创设更为有利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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