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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开展县(市、区)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督导工作

  • 时间:2023-01-30 02: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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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至16日,梧州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联合组成5个督导组对苍梧县、岑溪市、藤县、长洲区、龙圩区进行现场督导,为正在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5个县(市、区)找出存在问题,帮助5个县(市、区)补齐短板,确保2023年该市全部县(市、区)达到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准,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打下坚实基础。

  此次督导主要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的方式进行。一是督导党委、政府对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视情况。加快推动各地落实“五个一”,即成立一个以党委、政府一把手为组长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建一个创建工作专班;围绕一个标准开展创建,明确工作措施、责任单位且有效执行;建立健全一套包括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工作责任落实保障机制等在内的保障机制。二是督导“七+N”示范长廊打造情况。指导县(市、区)优化路线,合理安排创建类型,涵盖各类行业的示范单位,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打造特色亮点,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三是督导“三项计划”活动开展情况。指导推进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四是督导2021、2022年“同心文化载体”建设情况。推动切实赋予“同心文化载体”实质性功能,发挥“同心文化载体”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此次督导将形成书面材料,并向梧州市委统战部汇报,为5个县市区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该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提供参考和依据。

  


原文链接:http://mzw.gxzf.gov.cn/gzyw/sxxx/t156726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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