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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自治区二〇二二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二〇二三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在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 时间:2023-01-30 03: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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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的部署,严格执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以迎接服务、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临时性举措落实,推动经济总体回稳向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序。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收入总量3580.8亿元,增长20.1%,为预算的125.4%。其中:地方收入179.6亿元,下降16.7%,考虑留抵退税37.4亿元,地方收入217亿元,同口径比较下降2.9%;中央补助2403.1亿元,增长11.8%;一般债务收入95亿元;上年结转547.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3.8亿元;调入资金11.8亿元。全区支出总量3291亿元,增长35.2%,为预算的11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3.8亿元,增长28%;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4.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9.9亿元;上解支出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89.8亿元。

  自治区本级收入总量2875.7亿元,增长8%,为预算的134.6%。其中:地方收入36.7亿元,增长27.9%;中央补助2403.1亿元;一般债务收入95亿元;上年结转209.4亿元;上解收入10.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亿元;调入资金1.1亿元。自治区本级支出总量2835.9亿元,增长15.6%,为预算的13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9.3亿元,增长25%;补助地市1706.7亿元,增长10.1%;一般债务转贷支出8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1.9亿元;上解支出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9.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收入总量120.6亿元,下降2.1%,为预算的115.3%。其中:地方收入34.8亿元,下降25%,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中央补助9.8亿元,增长12.6%;专项债务收入30.7亿元;上年结转45.3亿元。全区支出总量68.8亿元,下降11.7%,为预算的65.8%。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亿元,下降15%;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5亿元;调出资金1.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51.8亿元。

  自治区本级收入总量43.9亿元,下降38.6%,为预算的288.8%。其中:地方收入2.2亿元,下降35.3%,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收入大幅减少;中央补助9.8亿元;专项债务收入30.7亿元;上年结转1.2亿元。自治区本级支出总量43.6亿元,下降38%,为预算的286.8%。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亿元,增长18.6%;补助地市7.5亿元,增长7.1%;专项债务转贷30.7亿元;调出资金0.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收入总量9.9亿元,下降13.2%,为预算的135.6%。其中:国有企业上缴收入7.6亿元,下降16.3%;上年结转2.3亿元。全区支出总量6.4亿元,下降43.8%,为预算的88%。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等支出4.6亿元,下降28%;调出资金1.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5亿元。

  自治区本级收入总量3.6亿元,下降42%,为预算的102.9%。其中:国有企业上缴收入2.6亿元,下降35%;上年结转1亿元。自治区本级支出总量2.2亿元,下降56.9%,为预算的62.8%。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等支出1.5亿元,下降61%,调出资金等0.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收入总量259.2亿元,下降10.7%,为预算的101.1%。其中:保险费收入207.1亿元,财政补贴、利息等其他收入52.1亿元。全区支出总量214亿元,增长2%,为预算的99%。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5.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35.2亿元。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待财政部批复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将依法向人大报告相关事项。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

  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95.02亿元(新增债券51亿元,再融资债券44.02亿元)、专项债券30.66亿元(新增债券24.64亿元,再融资债券6.02亿元),支持市政、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45.3亿元(一般债务447.3亿元,专项债务198亿元),余额560.7亿元(一般债务391.36亿元,专项债务169.34亿元),我区债务风险持续被评定为绿色等级,风险总体可控。

  (三)落实人大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围绕“四件大事”,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积极财政政策提升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动雪域高原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1.助力“四个创建”全面起势,“四个走在前列”迈出新步伐。

  保稳定,支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位的工作任务,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支持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建设,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支持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和规划,民族团结“九进”扎实推进。落实资金14.8亿元,支持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保发展,支持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落实基建和车购税资金517亿元,支持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完善以铁路、高等级公路和民航机场为骨干、普通国省道为主体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保障国省道公路、“四好农村路”、川藏铁路西藏段配套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6.4亿元,积极推进“3+1”机场建设。落实落细自治区“38条”“29条”一揽子政策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众减免退补资金116.7亿元。支持特色产业稳步提升,高原多功能烹饪炊具项目投产,“数字西藏”建设稳步推进。落实资金11.5亿元,支持供氧建设和供暖运营。统筹资金123.1亿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资金72.9亿元,支持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牧业特色产业,推动全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资金23.2亿元,支持水利发展、水利救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落实资金18.5亿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提升村级组织运转能力。支持储备粮增储青稞,确保粮食安全。

  保生态,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两山”理念,不断健全完善与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坚决守护好世界屋脊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落实资金53.1亿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支持大气减污降碳、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综合防治等,支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支持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深入实施国土绿化行动,持续巩固“两江四河”造林绿化成效,积极推进雅江流域生态治理修复工程。落实资金17.9亿元,支持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极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全部完成。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0.1亿元,重点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完善森林、草原、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44.7万个生态保护岗位补助资金15.7亿元,大地增绿、群众增收效果明显。

  保强边,支持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坚持屯兵和安民并举、固边和兴边并重,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对边境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政策,支持边境地区发展、改善边境民生、提高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2.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各类民生事业取得新成效。

  坚持把群众身边的小事当作政府的大事来抓,以13项民生政策提标为重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8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资金29.3亿元,支持项目吸纳就业、产业带动就业、基地稳定就业、培训促进就业等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助力农牧民持续就业增收,扎实抓好城镇困难人员、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落实资金334.2亿元,实施好15年公费教育政策,教育“三包”经费年生均标准提高至5440元,支持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和西藏班,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落实资金36.2亿元,支持学校供暖全覆盖。推动文体事业繁荣发展。落实资金13.7亿元,支持县(区)艺术团公益演出、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支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资金44.9亿元,支持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均衡布局,巩固拓展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成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64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05元。支持实施妇女“两癌”筛查、特殊群体HPV和流感疫苗自愿免费接种。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障方舱医院建设、核酸检测、患者救治、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采购,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专用设备采购等。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资金7.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月人均220元,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落实资金9.8亿元,支持做好特殊人群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11124元、5160元。高龄老人健康补贴提高200元。推进住房保障工程。落实资金7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开展高海拔农牧区热炕试点,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居住条件。

  3.推进财政重点领域改革,财政管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实施“2+1”财政综合改革。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日益健全,零基预算理念深入运用,一体化改革实现全区覆盖。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理念,加强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情况挂钩。推进专项资金清理,对目标已完成、支出方向相同、预算执行缓慢以及绩效评价不理想的项目,及时取消、调整、整合。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推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修订完善边境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健全转移支付体系,最大限度下沉财力,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完善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入分配体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压实部门、市县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执行缓慢的通报批评。规范财政资金下达流程,对没有明确方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按程序报批。建立财政资金动态收回机制,切实解决执行进度慢、资金闲置等问题。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推动建立健全政府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健全政府债务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政府债务风险专项整治。督促加快债券执行进度,建立专项债券资金执行通报预警、日常调度和收回调整机制,约谈债券资金执行慢的地市,切实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夯实各级各部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债务风险控制在合理区间。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出台自治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完善。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推动自治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落实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积极听取人大代表和人大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依法做好预算调整,推动巡视、审计问题整改。

  总的来看,2022年财政工作有序推进,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改革管理提质增效,助力推进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我们深切体会到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的领航掌舵,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科学指引,是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全国人民无私支援的结果,是区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支持、全区上下团结奋斗的结果。

  同时,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部分单位和市县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工作不扎实,“要钱不会花”“有钱花不好”“钱等项目”“资金趴账”问题较为突出,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效益差。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意义重大。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编制2023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等要求,按规定程序征求各方意见后,编制形成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收入看,全区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加之去年集中实施留抵退税后拉低基数,为地方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奠定了基础。中央财政持续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全区财力将继续保持增长。从支出看,稳定、发展、生态、强边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基本公共服务需要继续加强保障,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基层“三保”能力,对下转移支付也需要保持必要力度。综合判断,2023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

  (二)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七次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字当头、以稳求进、以进固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围绕“八对抓手”调结构、转功能、提质量,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稳定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提振加快高质量发展信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政领财。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谋划预算安排、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税改革的全过程各环节。二是收入实事求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体现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事求是、科学测算收入,加强统筹,提高收入管理的完整性。三是优化支出结构。把落实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财力保障的首要任务,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力度。坚持有保有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对执行较差、多年闲置、支出方向相同的进行整合或压减。四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财政保障水平,筑牢兜实“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基层平稳运行。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止过高承诺、过度保障,增强财政政策针对性有效性,更加注重可持续。五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积极融入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六是财经纪律约束有力。规范使用各类财政资金,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严禁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2023年预算收支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收入总量3007.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3%,扣除结转、调入等资金,同口径比较,比上年预算增长10%。其中:地方收入188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0.5%,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中央补助1968.1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1.7%;一般债务收入3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8亿元,调入资金3.7亿元,上年结转289.8亿元。支出总量3007.6亿元。收支平衡。

  自治区本级收入总量2192.8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扣除结转、调入等资金,同口径比较,比上年预算增长12.4%。其中:地方收入28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7%;中央补助1968.1亿元,一般债务收入30亿元,调入资金0.5亿元,上解收入8.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亿元,上年结转39.8亿元。支出总量2192.8亿元。其中:本级支出937.8亿元,预备费20亿元,上解支出3亿元,对地市补助1162.2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30亿元,上年结转支出39.8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收入总量99.3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其中:地方收入32.5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9.8%;中央补助7亿元,专项债务收入8亿元,上年结转51.8亿元。支出总量99.3亿元。收支平衡。

  自治区本级收入总量17.8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8%。其中:地方收入2.5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4%;中央补助7亿元,专项债务收入8亿元,上年结转0.3亿元。支出总量17.8亿元。其中:本级支出4亿元,对地市补助5.5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支出8亿元,上年结转支出0.3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收入总量7.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2%。其中:国有企业上缴收入4亿元,下降27.3%;中央补助及上年结转3.5亿元。支出总量7.5亿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等支出4.8亿元,下降14.6%;调出资金2.7亿元。收支平衡。

  自治区本级收入总量2.9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6.8%。其中:国有企业上缴收入1.5亿元,下降38.9%;上年结转1.4亿元。支出总量2.9亿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等支出2.4亿元,下降10.8%;调出资金0.5亿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79.5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26.8亿元,财政补贴、利息等其他收入52.7亿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6.1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当年结余43.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78.6亿元。

  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是财政部提前下达2023年新增债务限额38亿元(一般债务30亿元,专项债务8亿元),已分别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目前正在开展债券前期准备工作,债券资金使用方案将在执行中向人大报告。二是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草案前,已提前安排必须支付的人员、基本运转等支出和对地市的转移支付。

  (四)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

  按照自治区总体决策部署,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工作:

  1.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

  深化平安西藏建设。全力支持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建设和各项维稳措施落实,提升政法系统办案、处突能力和水平。支持扫黑除恶、人民调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禁毒等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安排资金29.5亿元,支持深入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村居和社区平稳安定,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支持深入实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工程等“四大工程”、美丽边境同心守护行动等“六项行动”,深化“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和规划,推进模范区创建“九进”。支持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普及使用。支持强化国家意识宣传教育和学校思政教育。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支持建立健全寺庙管理长效机制,依法完善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和改进寺庙管理。推进公共服务进寺庙,全面落实利寺惠僧政策,不断改善僧尼生活条件,解决老弱病残僧尼生活困难,关心宗教界人士身心健康。

  2.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安排资金394亿元,加快国省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全力支持川藏铁路西藏段建设,推动滇藏铁路波密至然乌段开工。安排资金8.3亿元,支持拉萨贡嘎机场外部交通设施建设和T1T2航站楼改扩建,继续实施航线补贴、优惠票价补贴政策等,加快民航事业发展。安排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1亿元,支持重点建设项目落地。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支持打好农牧业提质增效攻坚战。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7.1亿元,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种植养殖、特色产业园区等农牧业产业发展,支持人畜分离、高海拔农牧区热炕供暖等工程。安排36.2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牧良种补贴、农牧业生产防灾减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支持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建设、中型灌区建设与节水改造等。安排36亿元,支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安排资金5.5亿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等,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

  培育壮大高原特色产业。安排资金26.7亿元,聚焦“七大产业”,支持把政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支持通用航空、清洁能源、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发展高原生物产业,支持实施青稞增产、牦牛出栏行动。支持国家川藏技术创新中心、西藏清洁能源创新发展中心建设。支持高原地区多功能烹饪炊具推广。大力发展绿色工业,支持民族手工业,推动藏医药产业扩量提质增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支持实施“冬游西藏”。支持发展高原用氧健康产业。

  接续实施稳经济政策。落实好国家一揽子政策措施,接续实施“38条”“29条”,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增值税留抵退税,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支持实施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安排金融撬动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和涉农贷款等,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着力提高就业质量。安排资金30亿元,支持企业就业、基层就业、区外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多位一体”的就业新格局。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奖励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群体就业。支持农牧民技能培训,支持“上下衔接、内外结合、互联互动”的组织化劳务输出机制,促进农牧民就业大盘稳定。强化困难群众就业援助,扎实抓好城镇困难人员、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财政教育体制改革,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安排教育事业费282.7亿元。支持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推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发展,扩大普通高中异地办学规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好15年公费教育政策,教育“三包”经费标准年生均提高90元。支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支持深化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

  提高卫生健康水平。安排资金55.5亿元,支持实施健康西藏保障工程。支持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支持深化“三医”联动,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巩固拓展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成果。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10元。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政策,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675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藏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县区公立医院供暖建设。支持自治区医院建成投用。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应保尽保,稳步提升各类社保待遇。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月人均230元。高龄老人健康补贴提高500元。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11364元、5340元。

  推进住房保障工程。安排19.1亿元,支持推进老城区、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安排资金4.5亿元,支持市县供暖运营。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成都西藏老干部休养基地建设。支持援藏干部公寓设备配备。

  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安排17亿元,支持加快文化强区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事业繁荣发展。支持加大文艺精品创作,支持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支持西藏美术馆、西藏革命纪念馆、广电艺术中心运营。支持群众体育发展,保障各类体育赛事活动顺利开展。

  3.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确保生态环境良好。

  安排165亿元,支持建设美丽西藏。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支持“两江四河”流域和拉萨南北山造林绿化。支持推进以三江源唐北片区等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支持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和综合治理力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落实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引导基层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和生态就业岗位补贴政策,支持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持极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后续发展。支持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4.着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确保边防巩固和边境安全。

  完善支持边境建设财政政策,坚持钱往边境投、政策往边境倾斜,支持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强边境地区建设,确保边防巩固、边境安全。补齐边境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健全边民补助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海拔3500米以上边境县城和乡镇供氧建设。

  三、推进2023年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

  (一)优化预算管理制度

  推进财政资源统筹,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规范政府收入预算管理,严禁将财政收入规模、增幅纳入考核评比。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对重大战略任务、发展规划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保障。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健全资金支出奖惩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预留应对经济周期变化的政策空间。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规范预算调剂行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

  (二)完善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

  合理划分自治区以下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自治区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适度增强自治区级调控能力。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推动财力下沉,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推进自治区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增强政策的引导和“指挥棒”作用。

  (三)深化“2+1”财政管理改革

  加强绩效管理。着力完善管理链条,严格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目标的客观性、合理性,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纠偏止损。进一步做实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硬化绩效激励约束,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问题整改责任制。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加强预算项目管理,全面做实项目库,所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必须按规定履行论证、评审等必要程序。按照轻重缓急、绩效目标、项目成熟度等对项目进行排序,在财力范围内按照排序安排预算。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运用一体化业务规范,提升各级一体化预算管理水平。加快系统整合,提升一体化集成度。推进预算指标核算改革,实现预算指标管理全流程“顺向可控,逆向可溯”。

  (四)加强财政风险防控

  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维护财政安全,严防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绝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严格项目审核把关,切实提高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质量。完善通报预警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债券项目使用进度慢的部门进行约谈,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五)严肃财经纪律

  坚持依法理财,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部门和单位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把财经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人大批复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突击花钱。严禁自行提高或擅自变通工资福利、津贴补贴标准,严禁出现“吃空饷”问题,严禁重复、多头申报或虚报项目预算,严禁违规兴建楼堂馆所以及建设各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六)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推进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相关改革工作,坚决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及时报告落实举措和进展情况。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切实服务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打造“阳光财政”。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团结奋斗,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谱写社会主义新西藏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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