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多措并举推进全县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
(1)加强组织领导,促进责任落实再细化。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优化调整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统筹、政府分管、部门协助、乡镇(街道)落实的管理格局,建立了“分级管控+上下联动+多元共治”为一体的基层宗教治理新模式。制定乡镇(街道)、县级部门、村(社区)宗教工作责任清单,将宗教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和书记述党建内容,并将村(社区)宗教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村(社区)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之一。
(2)加强政策学习,促进思想认识再提高。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以“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场所”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将全国和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年度培训内容、法治宣传内容,以举办学习班、送法下乡等形式加强党员群众对宗教政策法规的了解。同时,县、镇两级统战、民宗干部利用走访调研、检查工作等契机,采取答疑解惑、发放资料等形式向信教群众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增强信教群众法治意识。累计印制各类学习宣传资料2000余份,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
(3)加强场所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再落实。认真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清单制”管理,由县民宗局牵头,每月组织应急、自然资源、消防、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森林防火、地灾防治等专项检查,累计排查各种安全隐患58处,已全部整改。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能力,创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场所1处。
(4)加强政治引领,促进服务社会再担当。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认真开展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五进五好”、崇俭戒奢等相关活动,集中开设宣传栏7个、宣传板30余块,创成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4个。积极发挥宗教界正能量,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平安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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