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传贯彻落实,泸县采取专题学习、集中宣讲、普法活动等多种形式领学、促学、深学、督学,强化队伍建设,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持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1)强化示范引领,党政干部带头学。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前集中学习《办法》,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司法局对《办法》相关内容作深刻解读。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将《办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三会一课”等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领会《办法》的核心要义和内在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先一步学、深层次学,通过法律顾问座谈会、工作例会、支部会议反复学、深入学,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引领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效应,为推进《办法》贯彻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2)强化工作举措,宗教领域扎实学。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办法》专题学习活动,宣讲《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对《办法》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利用“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管委会议、宗教活动等时机,积极组织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学习培训,结合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法规规章,全面系统学习,力争做到学懂弄通,进一步加强宗教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确保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进一步提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律意识,提高场所自我管理水平。截至目前,组织全县宗教领域集中专题学习培训2次,宗教活动场所自主学习20余次,受众近500人次。
(3)强化学用结合,促进学习成果转化。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办法》与宗教工作深度融合,找准抓实工作着力点,围绕宗教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深化“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和崇俭戒奢教育活动,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筑牢宗教界拥党爱国守法文明的思想根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建设,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健全从严治教制度体系,支持宗教界依法治教、全面从严治教。严格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联合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持续提升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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