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细化5个镇(街道)、7个村(社区)、7个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责任,印发宗教活动场所积分管理办法,通过“以奖代补”解决村(社区)工作经费14万元。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组建联合宗教活动场所工作专班7个,实现场所管理由民宗部门的“独角戏”变为齐抓共管的“大合唱”。
(2)强化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修订完善《宗教活动场所人员管理制度》等16个制度,组建监事会2个,设立监事7个。推行“包寺驻场”制度,打造“周检查、月报告、季推进、年考核”的工作矩阵,形成“场所自查、团体检查、镇(街道)、村(社区)督查、区民宗局跟踪复查”的全工作链条。
(3)加强宣传学习,提高管理水平。举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对照解读活动8场,切实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水平。召开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专题会3次,开展宗教团体“走进河南、重庆、陕西”等学习参访活动4次。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互观互鉴,打造大乘院、白衣寺规范化文化生态寺院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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