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学习宣传促认识提升。宗教工作干部带头学,组织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专题学习培训4期,提升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县级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账号维护人员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开展专题培训5期,印发政策法规学习读本200余本,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将《办法》纳入年度政策法规学习计划,通过“学经前学法”等形式加深学习,同时通过乐至统战公众号、微信群等,推送相关内容,提高《办法》知晓率。
二是抓监督指导促责任落实。严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宗教(团体)活动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严禁许可证申请。指导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内部审核制度,引导其共同维护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领域良好秩序。加强指导监督,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形成“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宗教活动场所”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三级责任体系,织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责任网”。
三是抓联动协作促规范管理。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情况建立台账、落实专人,实行“日监管”制度。会同网信、公安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开展联合监管工作,不定期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情况排查整治,及时排查处置问题隐患,确保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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