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量化考核指标,明确任务职责。探索建立宗教团体年度目标任务考评体系,围绕全县宗教工作重点,精准量化形成学习任务、基地建设、建言献策、教育培训、活动开展等16项指标,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限,从严从紧压实责任。
二是建立民主测评,突出重点管理。建立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抽选宗教团体班子成员、信教群众组建民主评议小组,对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教风表现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使用、推荐、约谈依据,有效提升宗教团体负责人管理能力。
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增强三个意识。建立宗教团体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以诚相待、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教育疏导”的原则,采取“集体+个别”谈话形式,通过事前谈话、日常谈心、诫勉约谈,落实对班子成员的思想教育、矛盾化解、困难纾解、提醒告诫,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截至目前,已组织集体谈话25人次,个别谈话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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