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元市政府常务会召开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董里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就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宗教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办法》精神,宗教事务部门要组织宗教工作人员、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等深入学习《办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信教群众宣传《办法》,提高他们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完善管理制度。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依据《办法》,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自律作用,引导宗教活动场所自觉遵守《办法》。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宗教事务部门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贯彻落实《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会同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修缮等方面的管理。要注重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要会同应急、消防等部门定期开展消防、建筑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不断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为宗教健康传承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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