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1年省民族宗教委委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总体原则: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的过程,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集中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8日(周四)14:30-17:30,地点在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7楼7009会议室。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并根据考试成绩,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于7月9日前完成。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根据省政府“放管服”要求,资格复审时不再要求考生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和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需现场签署承诺书,相关材料在考察环节进一步验证。
特别提示: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信息必须与报考填报信息一致,不一致视为不诚信报考,一概不能过审。部分专业名称若只是同一专业的不同表述,如“会计”和“会计学”可视为同一专业,但如“亚非语言文学(泰语方向)”和“泰语作为第二语言国际交流”“泰国文化研究”等不能视为同一专业。根据规定,专业的划分和认定权限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考生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为准,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所修课程目录和成绩单等不能作为专业划分的依据。
所有的材料(含笔试准考证)在验证原件的同时,请考生提交1份复印件(准考证共准备2份)。资格复审原则上必须由本人参加,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生出具委托书并签字盖手印,由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考生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在复审时间内参加。
二、面试
按照公告,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进入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条件进行一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如无人进入面试,则终止该岗位的招聘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时间: 7月13日(周二)14:00-18:00。
面试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当天进行分组,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13:30前到达侯考室抽签。
面试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考场为7楼7009会议室,候考为7楼7008会议室。
面试成绩于7月14日在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官方网站(http://mzzj.yn.gov.cn)公布。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面试不委托任何人或者机构举办培训,也没有所谓的指定面试教辅材料,请考生注意辨别,谨防上当。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实际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及后续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出现不合格、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一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与提供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招聘程序终止。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册在省民族宗教委官方网站(http://mzzj.yn.gov.cn)上进行公示,其中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后不按时报到或放弃聘用者,视为浪费考务资源,将上报省人社厅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各位考生凭云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我委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我委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71-65360116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党委(人事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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