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瑞等4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云民宗党发〔2016〕60号
机关各处室:
李瑞等4名同志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省公务员局审批同意:
李 瑞 任示范创建处副主任科员
谷季蓉 任财务处副主任科员
张桂菊 任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宋 莎 任办公室科员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11月15日起算。
中共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党组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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