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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教教育规划纲要(2022-2025年)

  • 时间:2022-09-19 18: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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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26日中国道教协会十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当代道教立身的根本在于人才,传承的希望在于教育。为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从整体上提升道教人才队伍的素质水平,促进道教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国家宗教人才培养的有关规划,《宗教院校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纲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化办学方向,把握道教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面向现实人才需求,遵循发展规律,完善道教教育结构体系,提高道教教育现代化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围绕立德树人任务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道教教职人员。二、基本原则(一)坚持道教教育中国化方向。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道教人才培养和道教院校工作的决策部署,注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道教教育全过程,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热爱祖国,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把追求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的度世理想,与追求得道成仙、与道合真的修行理想紧密联系起来,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为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传递更多的正能量。(二)坚持践行道教信仰,弘扬道教优秀文化。道教的基本信仰、核心教义、基本经典和礼仪制度,是道教区别于其他宗教信仰的根本属性。要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坚持传承弘扬道教基本信仰与核心教义,确保道教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深入挖掘、积极弘扬道教文化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相符、精神一致的教理教义,为涵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智慧和力量。(三)坚持推进道教教育高质量发展。以提高质量、促进弘道、服务发展为导向,加强道教教育体系的顶层设计,发挥中国道教协会教育委员会在道教教育体系建设中的引导、规范和督导作用。找准各道教院校的办学特色、办学定位,建设道教高质量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管理、运行的保障机制,推动道教教育多样化、多形式发展。(四)坚持发挥道教院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改进办学管理体制,完善课程体系,推进道教专业课教材建设,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聘制度,加强学生培养,严格招生标准,坚持学修并重,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三、规划目标未来四年,道教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集中精力办好各道教院校,夯实其在道教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适应时代发展需求,探索形成理论学习与实践修持相结合,经典教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全日制教学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道教教育大格局。积极落实终身教育理念,全面提高道众阐扬教义、传承道法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较大程度地提升道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建设一支适应道教健康发展要求的教职人员队伍奠定坚实基础。四、落实措施(一)提升思想道德水平,落实立德树人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入脑入心。努力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全融合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从“软指标”成为“硬约束”,加快配齐院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畅通发展路径,提升专业能力。统筹发挥思政骨干教师和专家队伍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思政工作前沿性和创新性。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统筹安排爱国主义课程、中国社会历史文化课程的比重,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帮助学生正确把握国情、世情、党情、民情形势特点。积极增加法律知识、法治思想课程内容,多种形式普及法律常识,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素养。鼓励道教院校结合重要纪念日、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鼓励道教院校举办以爱国主义精神为主题的读书、讲经、征文、展览等社会实践活动,多方面、多角度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将政治表现作为对教师、学生考核的重要标准,大力培养爱国爱教人才。把立德树人任务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充分发挥教师对学生的言传身教、行为引导作用。加强信仰教育,关注学生修道体悟过程,引导和组织学生在学习生活实践中开展自我教育。通过各种主题鲜明而又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培养造就信仰虔诚、威仪充足、明理达事的新一代道教人才。坚决克服商业化、物质化不良风气对人才成长的侵蚀,防止“以术障道”的手艺化、功利化趋向。(二)理顺办学体制,加大经费投入指导各地道教院校明确定位、协同发展,避免盲目追求“高层次”“高规模”“高速度”,鼓励道教院校特色化办学,有序招生。新增招生计划要向应用型、专精型人才培养倾斜。道教院校要主动面向道教组织、道教宫观人才需求缺口,探索定向委托培养制度。严格按照宗教法律法规,完善道教院校组织领导体制。建立健全道教院校领导班子成员任职资格条件,落实考核评价与监督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聘用懂教育、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人才担任领导班子成员。完善内设机构组织架构,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职责分工、议事规则。推动院校制度建设,拓展师生民主治理参与渠道,依法依规治理院校事务。积极协调各方面资源,加大道教教育经费投入。争取提高政府支持力度,多方筹措办学经费,确保道教教育有持续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鼓励各地道教组织建立道教院校常规经费投入机制,规范学生人均投入标准,健全教师工资增长保障机制,探索设立教学科研、课程建设及人才培养等专项经费。推动道教院校建立健全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完善勤工俭学办法,免除贫困在校生后顾之忧。建立健全教育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各道教院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发展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细化落实本校道教教育实施方案。(三)提升教学水平,完善课程体系加大研究力度,优化课程体系。发挥教育委员会协调作用,进一步指导各道教院校研究道教教育的内在规律,充分借鉴普通高校课程设置和现代教育理念,设置更为完善的道教院校教学课程体系。在道教专业课方面,着重打造一批品牌课程,拓展设立相关教学实践基地,综合提升办学质量。指导组织全国道教院校教学论坛,邀请各院校教务长、一线教师及教内外相关专家参与,着手加强道教教学课程的研究和开发。以参与“道教教义的现代建构”为契机,努力探索一整套继承传统、适应未来的道教教育模式,初步形成相应的理论成果和教学实践。推进道教院校教材建设。请有关部门对教材规划、编写、审定进行统筹指导。中国道教协会统筹推进教材编写,推动道教院校直接参与教材建设各环节。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主编和编写人员的资格条件,实行编审分离制度,保障教材编写质量。在教材编委会和审委会的推动下,明确教学授课中的教材缺口与实际需求,完善编纂流程,规范编写计划。已经出版的统编教材,要建立修订制度,在征求院校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修订完善。积极倡导联合办学模式。鼓励道教院校组建教学互建共同体,统筹规划学科专业课程体系,合理配置资源。发挥道教宫观实习基地作用,强化实习实践环节,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培养方式,增强学生核心素养与应用能力。支持有条件的道教院校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办学,鼓励和支持道教院校学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方式辅修国民教育课程,逐步实现毕业生取得“双证书”认证,提升毕业生社会竞争力。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专业人才担任兼职教师。与合作高校联合,成立相关的道教研究机构,积极提升道教界人士在学术研究中的话语权。积极运用新媒体等方式,革新教学手段。进一步改善道教院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逐步普及网络教学环境,鼓励教师创新授课模式,用好优质数字资源。鼓励师生共建共享优质资源,加快推动学习方式的变革。推进道教院校线上精品课建设,实现道教院校间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多元社会力量参与,依托道教院校优势学科开发具有竞争力的在线开放课程。加强网上非法传教预防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全面理解社会热点问题,增强是非辨别能力。进一步修改完善道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教育委员会设立院校学位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各院校的学位授予工作。在《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尽快修改、完善适合道教院校的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和学位工作小组工作计划,并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完善规章制度,推动道教院校规范开展学位认定工作和授予仪式。(四)加强师资建设,提高教研水平充分整合资源,吸引各方面人才任教。推动设立道教师范类学科专业,建立健全教师培养机制,畅通优秀毕业生从教渠道。探索建立有吸引力的人才引进机制,招聘社会上有道教学养、有教学经验的高学历师资人才,提供相称的薪酬待遇及学术深造交流平台。设立教师德才考核与竞聘上岗机制,为招生、教学、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工作选拔人才。建立激励机制,对具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鼓励担任专职教师的道教教职人员在普通高校攻读学位。注重师资培养,举办全国性培训。以中国道教学院为主要平台,教育委员会负责整合教内外资源,开展常规性教师培训。举办“全国道教院校专业主干课师资进修班”,着重对主干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业务提升。举办“全国玄门讲经人才提高班”,着重提升在全国讲经中获奖道长的全方位道学修养。时机成熟时,组建中国道教名师团,承担各类面向教内外的高级别教学任务。推进全国道教院校的教师评聘工作。根据《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道教院校的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全国道教院校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于符合教师认定资格的在岗专职教师,尽快予以认定。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专业化。鼓励教师开展道教学术研究。推进整合道教院校内外各方面学术力量,以道教教义学、道经阐释学、道教医药养生学等领域为重点,开展高水准的道教学术研究工作。鼓励道教院校教师参加学术交流讲学、出版著作,不断提高道教院校教师队伍的学术水平,为道教中国化与健康传承做出积极贡献。(五)加强院校交流,拓展海外教育由教育委员会牵头,举办各类教学及科研交流活动。推动定期组织“道教院校教务长联席会议”,不定期开展“道教院校思政公共课观摩及教学论坛”“道教院校玄门讲经交流比赛”等活动,促进各院校师生之间的友好互动,分享各自教育教学成果,使全国道教教育事业能够资源共享,实现共赢发展。完善与港澳台及海外道教界在人才培养方面的联谊交流机制,深化沟通、厚植友谊、优势互补,积极培养道教外语人才。探索在条件成熟的道教院校建立试点,招收港澳台和海外道教学生。(六)做好宫观教育,拓宽培训渠道推进建设学习型道教宫观。道教宫观民主管理组织要将宫观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教理教义、法律法规、文化素养、知识技能等为主要内容,建立常态化、全覆盖、重实效的学习制度。民主管理组织成员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集中学、深入学,在道众中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营造为弘道而学习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落实宫观师徒传承教育的“传帮带”责任。充分发挥师承教育的独特作用,推进师承教育规范发展,防止师承关系流于形式,确保师承学习有时间、有内容、有步骤、有质量开展。积极引导道教教职人员,特别是道教界青年成立学习小组,灵活采取个人自学、交流互学、以考促学等多种方式,定期开展学习小组活动。道教宫观要为学习小组活动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学习场所和学习资源。学习小组成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明确目标方向、促进互动感悟、总结心得体会,按时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要坚持学用结合、善作善成,以道教科仪、经乐、书法、道医养生、武术、茶道等道教特色优势为主题,探索建立学习、实践、志愿服务机制,提高道教教职人员自身素质,扩充道教后备人才队伍。要充分发挥各地道教组织的组织指导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运用抽查学习笔记、检查学习实践记录、考核应知应会知识点等多种形式,对宫观教育学习过程进行督促指导。将宫观日常培养和道教院校集中培训相结合。针对道教宫观的主要教职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分类分级开展精准培训,坚决杜绝“大水漫灌”“一锅乱炖”。对道教宫观中涌现的中青年后备人才,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选拔推荐工作,由道教院校进行委托培养。不断拓展继续教育的新形式,使道教教职人员在政治素养、专业水平、实践本领等各方面,能不断跟上时代发展步伐。有条件的道教宫观要尽快恢复历史上优秀的教育传统,如每日学经一小时,丛林制宫观春学、冬学活动以及云水参访等。要顺应“互联网+教育”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覆盖面广、快捷高效、资源丰富的特点,满足不同条件下,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基层道教教职人员的现实学习需求。(七)规划人才使用,营造举贤氛围设置合理的学历门槛。教育委员会将协助相关部门做出顶层设计,就道教宫观的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学历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完善衔接过渡办法,有序推动现有道教宫观负责人逐步参加到各类继续教育中来。探索全国道教人才库建设。逐步摸清道教宫观负责人、基层道众以及道教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的学历状况,实现人才资源整合利用。以全国道教院校和重点宫观为基本试点,着手对道教人才状况进行调研,编制中国道教人才库。人才库重点聚焦有志于道教健康传承的中青年道教教职人员,做好栽培和使用工作。引导各地道教宫观,积极探索中青年教职人员的晋升使用机制,让广大有才能的道教教职人员通过工作历练提高水平,看得到希望,迸发出热情。探索出台中长期的道教人才使用指导意见,形成人才培养良性循环。
原文链接:http://mzzjt.fujian.gov.cn/fjzj/zjzs/202204/t20220419_58948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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