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在“引”字上下功夫。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关心关爱宗教界人士,建立县民宗局领导结对联系宗教教职人员制度。通过定期座谈、电话联系及走访慰问等多种方式,开展结对活动15次。召开岳池县宗教界人士“双月”学习会,通报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情况,了解宗教界人士工作、生活、思想状况,动态掌握问题诉求,引导宗教界人士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切实增进“五个认同”。
(2)建立综合素质考核机制,在“管”字上动真格。支持和指导宗教团体发挥作用,设立宗教业务知识考场,重点考核宗教教职人员对宗教政策法规、教规教义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引导宗教教职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提升自身修为上。制发《岳池县宗教教职人员奖惩制度》,推行积分管理,从守法遵规、持戒修行、履职尽责等方面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考核,开展宗教教职人员民主评议,并公示考核情况,引导宗教教职人员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3)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在“严”字上求突破。组建各宗教教风整治工作小组,常态化开展教风整治工作,对宗教活动场所事务管理、宗教教职人员教育管理监督等教风建设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制定教风巡查评价表,重点从信仰缺失、戒律松弛、追名逐利、管理不力等方面强化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监管,引导宗教教职人员端正信仰、校正行为、纯正教风、树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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