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管理机制。印发《关于做好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通知》,建立“民宗局+统战委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三级责任体系,完善值班值守和安全应急管理预案等制度,选派4名统战干部担任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顾问”,指导、协调安全问题。
(2)加强隐患排查。组建宗教活动场所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督查工作小组,针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体检”。截至目前,发现并整改完成安全隐患3处。
(3)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警示标识、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大力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召开安全工作座谈会1次,悬挂宣传标语12幅,安装宣传栏4个,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