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建立最高检、司法部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谋划务实举措凝聚工作合力,更好发挥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进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应勇强调,此次交流会商是最高检、司法部共同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协作配合,共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务实举措。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都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法机关,职能分工虽有不同,但奋斗目标高度一致,都要立足自身职能,促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新的更高需求。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交流、深化协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司法实践,携手推动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要共同抓好交流会商成果运用和转化,建立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常态化联系协作工作机制,共同促进检察工作、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法治建设合力,更好推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贺荣指出,建立最高检、司法部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对于落实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要求,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履职尽责,共同把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往实里落。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共商务实举措,共破实践难题,推动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深化良性互动,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凝聚共识、汇聚合力,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建设。
会上,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左力分别就有关问题作说明。与会同志围绕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建立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等重大立法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深化检律协作等12项工作,广泛交换意见、深入研讨交流,达成一系列共识,形成了务实可行的会议纪要。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苗生明,司法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王裕文,党组成员、副部长赵昌华、胡卫列,以及最高检、司法部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参加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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