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系统化实体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四川省民宗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提前做好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评审前期准备相关工作。
按照“统一指导、集中评审、竞争立项、择优选择”的原则,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评审将采取“相对集中、合理分类”评审方式,甘孜、阿坝、凉山三个自治州进行一类评审,峨边、马边、北川三个自治县及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进行二类评审,根据评委和主管部门打分结果综合分类排序,按照得分高低分别取每类前10名确定为2022年入选项目。
择优选取一批产业优势明显、人居环境优美、民族关系和谐、基层治理有效、示范带动性强的示范村来集中力量打造。按照做大做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总体目标,大力发展现代特色产业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着力构建特色产业全链条,推动当地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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