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丽江市坚持依法保护,健全法律制度体系。按照制度先行、有法可依的原则,先后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管理规划》《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传统商业文化保护管理专项规划》等20多个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为系统保护、依法保护、科学保护提供了法规和制度保障。
完善管理机制,构建综合保护格局。设立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从遗产保护、市场经营、文化传承、行政执法等方面加强了遗产保护管理。积极探索遗产景区社区一体化管理模式,形成了“保护—监测—管理”的“三位一体”监测体系和“政府—管理机构—各遗产组成部分”的“三级联动”保护体系。
实施系列工程,不断提升遗产环境。明确取之于城、用之于城的原则,将古城维护费全部投入丽江古城保护管理中。实施“五四三二一”等系列工程,恢复性修缮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传统民居299户、院落236个,切实改善丽江古城人居环境。
加强综合监管,全面守护遗产安全。守牢消防安全底线,实施老旧电力线路和古城消防管网改造工程,每年安排消防专项工作经费,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的立体化防控体系。保护遗产安全,推行遗产监测预警、修建活动“联审联管”等制度,强化民居修建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不协调风貌整治力度,系统性保护遗产要素。
坚持文化为魂,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每年安排民族文化保护传承资金用于文化的挖掘、整理、传承和展示。坚持用文化浓度稀释商业密度,打造了纳西象形文字绘画体验馆、“恒裕公”民俗博物馆等31个文化院落,制定施行《丽江古城经营项目目录清单》,大力导入文创、研学、非遗传习、红色旅游、文化体验等业态。坚持用活动热度提升古城温度,举办了“遗产月”“和美古城”等一系列高品质文化活动,实现“天天有活动,月月有亮点”。
坚持创新发展,打造智慧保护体系。加快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不断将先进科技成果运用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先后实施智慧消防、智慧环保、综合指挥管理平台、经营户管理系统、人流量大数据统计分析平台等项目,以科技赋能丽江古城综合管理水平和智慧治理效能提升,成功创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坚持依托资源,探索创新“丽江模式”。坚持以文化遗产为依托、旅游产业为载体,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共生互促的“丽江模式”成为遗产地保护管理的成功范例,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在亚太地区广泛推广的遗产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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