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优化措施、十条优化措施等,进一步优化落实我区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优化出行管理及核酸检测:
跨区域正常流动,不查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我区优化了人员出行管理及核酸检测。
对区外返桂来桂人员,将不再按照风险等级管理,取消返桂来桂人员报备要求;区内人员跨区域正常流动,不需要查询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也不需要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
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道路水路客运站、公路服务区、商超、酒店、餐饮、商务楼宇、公共文化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旅游景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剧院演出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餐饮服务场所、公园、小区、社区等公共场所,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需要提醒的是,外来人员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特殊场所,仍须扫广西健康码场所码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同时,核酸检测工作也将进一步优化。实施细则要求,我区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开展“落地检”。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各地要结合群众需求合理布设便民核酸采样点,提供便民有偿“愿检尽检”服务。为避免“混管阳性”对同管人员造成太多困扰,“愿检尽检”人群原则上单人单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
此外,实施细则对入境人员、进口冷链货物及其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要求也进行了明确。
优化风险人员健康管理:
阳性不需报备,自觉居家5天阴性后可解除隔离
在阳性人员健康管理方面,实施细则提出,抗原或单人单采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不需要流调,人员阳性信息不用向社区报备,自觉居家隔离5天不外出,自行购买抗原试剂和必备药品,第6、7天自测抗原,待两次抗原结果为阴性后,佩戴好N95口罩,外出做核酸,核酸结果为阴性(或两次Ct值≥35)后,可恢复正常生活。阳性同住人员实行5天自行居家隔离,在本户未新增阳性人员的前提下,第5天佩戴好N95口罩外出进行核酸检测,核酸结果为阴性(或两次Ct值≥35)后,可恢复正常生活。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做好对症治疗,如有需要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通过互联网医疗的形式,由医生进行专业指导。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如果核酸检测结果为“混管阳性”,不需要追阳,由核酸检测机构负责发短信通知,“混管阳性”涉及人员按通知24小时内到核酸检测点完成单人单管检测。不必再向社区报备,核酸阴性即恢复正常生活。
对目前正在集中管理的密切接触者,若已满5天,第5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及时解除隔离;若未满5天,如具备居家隔离条件,采取“点对点”方式返回社区进行居家隔离,与社区对接,补齐5天隔离时间;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自愿选择继续集中隔离的,完成5天集中隔离且第5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即可解除隔离;前期未能转运到集中隔离点、采取居家隔离管理的,完成5天内居家隔离且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即可解除隔离。
在优化风险区划分及风险管理方面,实施细则要求,应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如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防重点保健康:
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发热门诊必须“应设尽设、应开尽开”
同时,实施细则对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医疗卫生保障、边境疫情防控等工作进一步强化。
继续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实施细则还对畅通就医渠道、保障药品供应等做出了明确要求。区内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必须“应设尽设、应开尽开”,要公开电话、地址,方便群众能够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就诊;发热门诊要扩大接诊空间,配齐医护力量、提升接诊能力,不能够随意关停,保证诊疗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医疗机构中,门诊区域要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对于急诊就诊患者不得以没有48小时核酸结果为由影响救治;有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直接进入急诊诊疗区域,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在急诊缓冲区域接诊,同时查抗原和核酸。
为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实施细则要求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要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药店购买解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的人员,不再实行实名登记,不再查验健康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于重点场所的优化管理,实施细则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要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对于边境疫情防控,实施细则要求,要进一步规范入境人员闭环管理,优化边境地区重点人员检测监测和口岸管理。
每个人都要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实施细则倡议,公众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勤通风,不聚集、不扎堆,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保持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还将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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