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1月2日我市出台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从1月8日起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12个方面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快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调整人群检测策略,分级分类救治患者,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强化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防控,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强化疫情监测与应对,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优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等。各级各部门将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实施方案指出,我市将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覆盖率,优先采取序贯加强免疫。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有序推动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同时,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65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3岁及以下婴幼儿等人群,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后需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在社区保留足够的便民核酸检测点,保证居民“愿检尽检”需求。
实施方案提出要分级分类救治患者,定点医院收治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各三级医院收治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其他医疗机构和亚定点医院收治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
就提升农村地区医疗保障能力,实施方案明确,要发挥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作用,发挥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作用,组织市级相关医院与各涉农区建立对口帮扶机制,面向农村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用药指导、疫苗接种等服务,做好农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救治和健康管理服务,强化对合并基础性疾病老年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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