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党组书记、主任潘岳主持召开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审议通过《国家民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突出亮点。党中央先后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新修订的《条例》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实践进行提炼总结,赋予了制度与时俱进的生命力,更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通过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会、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把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同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有力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统筹协调。委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书记和纪检委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广大党员要自觉参与学习教育,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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