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认识和理解,树立正确的文化观
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历程,决定了其鲜明的特性:其一,从未中断,在各种考验和苦难面前犹能生生不息,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发展潜能;其二,具有兼收并蓄的包容特性,在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多元共生中不断发展;其三,具有实践品格,经过历史与现实检验,并在时代发展中汲取营养,焕发生机与活力。
挖掘价值内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文化在传统与现代的张力关系中发展前行,这种承继关系启发人们以发展的眼光面对历史与传统,追求指向现代和未来的意义增长点,挖掘那些延续至今仍富有活力的价值元素。中华文化承载着中华民族普遍的文化认同,其历史作用和当代价值是显在的。弘扬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新时代重要课题。对于显性的可视的文化遗产,如传统的建筑、饮食、服饰、古籍等,要深入挖掘有价值的元素,进行合理开发。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凸显其文化特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现中华文化的魅力。对于隐性的不可见的文化遗产,如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等,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活化形式,创新载体,更好地传承,并结合时代要求加以凝练和升华。
加强交流互鉴,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加强文化交流互鉴,要正确处理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的关系,正确处理差异性与共同性的关系。要坚决克服两种不利于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错误倾向,即把汉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而忽略少数民族文化,或者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要实施更多文化惠民工程,广泛搭建交往交流交融平台,丰富形式、创新载体,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发展文化产业,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民族地区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是文化特色区。要立足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打造优秀文化品牌。要将文化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结合好,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助推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各族群众在获得物质、精神“双丰收”的过程中增强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作者系大连民族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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