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裁量权的行使,省民宗委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起草制定了《贵州省民宗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贵州省民宗系统行政许可自由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一)必要性。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健全行政裁量基准。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理宗教事务的不断纵深推进,全省民宗系统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为更进一步推进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必要科学制定全省民宗系统行政裁量基准,依法规范全省各级宗教事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可行性。《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等为宗教事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了依据。制定全省民宗系统行政裁量基准,对于解决宗教事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经综合考虑宗教工作实际,《裁量基准》对裁量阶次进行了细分,酌定各类违法行为裁量因素,分类制定裁量基准,宽严相济,切实杜绝一刀切、畸轻畸重等情形发生,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二、制定依据及过程
(一)制定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等为编制依据,对我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项目从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时限要求等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细化。
(二)制定过程。于2022年10月初启动制定《裁量基准》调研工作,对各地民宗部门在贯彻执行《贵州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过程中遇到困难、问题进行了了解、掌握。在参考相关省(市)民宗部门制定的裁量基准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为了更加科学和切合全省宗教执法实际,先后征求宗教业务处室和各市(州)民宗委(局)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6月27日,就《裁量基准》印发实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评估,并完成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裁量基准》(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裁量基准》主要涉及到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一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共涉及到20项违法行为;处罚种类涉及到撤换主要负责人,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吊销登记证或者设立许可,责令停止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罚款,警告,取缔,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拆除等类型;裁量阶次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五个阶次;裁量因素主要考虑对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方面因素、主动消除危害后果、违法行为情节等;裁量基准是在综合评价违法行为各方面因素后,作出适当的行政处罚的规定。二是行政许可裁量基准。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列明的宗教方面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到省及以下民宗部门实施的共14项。裁量基准分别对法律依据、许可条件、决定方式、申请材料、法定办理时限等进行了明确。
文件原文:省民宗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民宗系统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行政许可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黔民宗办发〔2023〕3号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