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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民宗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行政许可自由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 时间:2023-07-22 23: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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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裁量权的行使,省民宗委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起草制定了《贵州省民宗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贵州省民宗系统行政许可自由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一)必要性。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健全行政裁量基准。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理宗教事务的不断纵深推进,全省民宗系统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为更进一步推进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必要科学制定全省民宗系统行政裁量基准,依法规范全省各级宗教事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可行性。《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等为宗教事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了依据。制定全省民宗系统行政裁量基准,对于解决宗教事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经综合考虑宗教工作实际,《裁量基准》对裁量阶次进行了细分,酌定各类违法行为裁量因素,分类制定裁量基准,宽严相济,切实杜绝一刀切、畸轻畸重等情形发生,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二、制定依据及过程

  (一)制定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等为编制依据,对我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项目从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时限要求等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细化。

  (二)制定过程。于2022年10月初启动制定《裁量基准》调研工作,对各地民宗部门在贯彻执行《贵州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过程中遇到困难、问题进行了了解、掌握。在参考相关省(市)民宗部门制定的裁量基准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为了更加科学和切合全省宗教执法实际,先后征求宗教业务处室和各市(州)民宗委(局)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6月27日,就《裁量基准》印发实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评估,并完成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裁量基准》(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裁量基准》主要涉及到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一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共涉及到20项违法行为;处罚种类涉及到撤换主要负责人,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吊销登记证或者设立许可,责令停止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罚款,警告,取缔,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拆除等类型;裁量阶次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五个阶次;裁量因素主要考虑对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方面因素、主动消除危害后果、违法行为情节等;裁量基准是在综合评价违法行为各方面因素后,作出适当的行政处罚的规定。二是行政许可裁量基准。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列明的宗教方面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到省及以下民宗部门实施的共14项。裁量基准分别对法律依据、许可条件、决定方式、申请材料、法定办理时限等进行了明确。

  文件原文:省民宗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民宗系统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行政许可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黔民宗办发〔2023〕3号

  


原文链接:http://mzw.guizhou.gov.cn/zfxxgk/fdzdgknr/zcwj_5623240/zcjd_5685704/202307/t20230718_81013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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