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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族宗教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时间:2021-08-04 22: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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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广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粤法治办〔2020〕25号)要求,现将我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委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委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多次专题学习研究法治工作、听取法治工作报告,将依法行政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将普法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细落实出成效。同时,增强政策法规处工作力量,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出台《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主要领导多次率队赴各地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严格督促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事务,提升依法全面履职能力。三是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及时在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省政府关于压减省级行政权力相关文件精神,共取消和调整实施涉民族宗教省级权责清单事项20项,按时完成调整实施事项的交接工作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根据新修订《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重新梳理行政职权,共取消4项、新增7项、变更5项行政职权信息。二是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优化,累计更新200多个要素,压减2个事项的办理时限,完善3个中介服务事项,清理2个涉民族宗教事项已取消证明,优化10多个事项办理流程图。三是认真做好“四免”优化工作。完成82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四免”优化底数梳理,已优化53项,所有事项已完成电子证照关联。四是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由省实施的16项监管事项实施清单的编制,覆盖率和完成率为100%。五是完善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向社会公开2019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和《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称“两个条例”),标志着我省民族宗教法治化在新时代迈出新步伐。出台《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宗教事务备案事项的实施办法》等3份规范性文件,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时衔接。

  2.完善委机关制度。出台《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增强委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在委门户网站公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增加决策透明度,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广东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办法》《广东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并加强对其他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2.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落实《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聘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协助审查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协助开展民族宗教法律培训、提供日常法律咨询等作用。

  (四)坚持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广东省宗教事务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统一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执法信息35条次,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数据65条次。三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年共监管检查12宗,并将结果及时对外公示。

  2.做好案卷评查工作。联系政府法律顾问对委机关12份行政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所有案卷基本达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及时办结、案卷规范的要求。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认真办理省人大省政协建议提案工作。顺利办结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3件,其中主办件3件,会办件10件;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7件,其中主办件2件,会办件2件,无需办理3件,已全部按要求办理回复并公开。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重要决策、行政执法情况、规范性文件等,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对重要文件和政策进行解读。为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改版委门户网站,“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已于2020年12月全新改版上线。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广东、广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合作机制。二是规范我省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问题。贯彻省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知要求,积极指导各地做好清真食品行业复工复产工作。

  2.落实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落实委党组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处理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切实做好重大节日的值班备勤等各项工作。

  3.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完善接访、办理、办结等环节,确保举报箱、电子信箱、电话等反映渠道畅通有效,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妥善处置。全年共受理16起上访、信访,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委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精神,明确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委“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做好立法和普法工作,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全委各部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

  2.建立“三个一”普法机制。以参加2020年广东省国家机关民法典学习宣传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为契机,首次编制完成本系统普法的“一个意见一个计划一个清单”,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广东省民族宗教委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2020年度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普法责任清单》,为普法工作建制立规。我委荣获评议活动优秀档次。

  3.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一是“两个条例”学习宣传全面深入。推动各地开展“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指导全省性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开展专题学习。召开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会议,参会人员逾1900人,覆盖省、市、县三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组建“两个条例”普法宣讲团,共宣讲40多场。编印《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动漫插画,设计宣传海报和新年台历、“一图读懂”宣传册子广泛发送,普法载体创新有效。二是“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扎实开展。活动期间,全省举办培训班350多场次、培训13000多人次,发放宣传册等资料46万余份,利用微信网络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60余万条。开展“送课到校”等活动,加强宗教院校法治宣传教育。开展5场“送法到基层”普法专场暨网络直播活动,逾130万名网友踊跃参与。在“南方+”等网站媒体设立“谁执法谁普法”专栏等,刊载宣传资料60篇,日最高阅读量达3万人次、最高分享达36级、最多阅读量达7万人次。三是制作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编印《宗教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等7类资料,发送5万多份供各地学习参考。拍摄8条普法抖音短视频连续播放。四是大力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为全体干部统一购置《民法典》作为案头书,落实《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海报宣传,宪法知识闯关答题等活动,在系统内大力开展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五是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举办全省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培训班等主体培训班,提升全省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开展委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和优秀率均达100%。

  4.加快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系统建设。基本完成系统(一期)建设,并选取佛山市作为试点地区推进,拟通过对全省民族地区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进行“一张网”管理,提高民族宗教领域服务监管治理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建议

  (一)问题和原因

  1.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法治意识不强,发生矛盾纠纷时习惯用非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部分民族宗教工作者的法治意识不足,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

  2.全省大部分市县民族宗教部门执法人员、执法设施设备不足,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二)建议和措施

  1.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网上普法和线下普法齐推进的办法,探索打造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纵深开展系统内和社会面的普法宣传,提高群众、宗教界及民族宗教干部的法治意识。

  2.加强民族宗教执法力量建设。配齐配强民族宗教系统工作人员和执法设施设备,强化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管理和解决宗教事务的能力。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待国家出台《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后,结合实际牵头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做好相关学习宣传工作。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持续抓好《民法典》《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的学习宣传工作。

  (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研究建立宗教联合执法机制和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区域协作机制。举办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互联网+监管”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调研、案卷评查工作等。

  (三)继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按规定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发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强防范,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事件。

  (四)其他工作

  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咨询、议案提案办理、信访维稳等工作。

  特此报告。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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