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粤法治办〔2019〕37号)要求,现将我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党组会议多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建立了由委主要负责人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强化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每年第一季度向省政府和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在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配足配强政策法规处工作力量,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切实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扎实推进转变政府职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强市放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委机关行政效能,我委对44项省级行政权力逐一研究论证,提出压减意见(含重心下移、整合、委托),报省政府审批,并及时起草压减职权的后续承接方案,确保省政府相关文件正式印发后调整事项顺利衔接。二是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为深入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改革部署要求,继续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工作,做好完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程度、统一办理材料和业务表单,减办理材料、减提交材料、减到办事现场次数等工作。梳理广东省民族宗教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主项63项,子项116项)并录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5个行政许可和1个行政确认事项拆分子项共计36项,并对5个行政许可事项拆分业务办理项90项。录入统筹清单46项,实施清单115项,填报近3万余个要素。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成本系统监管事项共19项目录清单和所有监管事项对应的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全面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标准化,现有行政职权已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办结率为100%,并按照“双公示”的要求,及时在委网站上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三是根据《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部署,完成我委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驻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录入工作,并通过审核对外发布。四是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向社会公开我委2018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把握监管风险点,探索将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方面的制度措施相结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执法联动,形成社会监管合力,构建社会共治共管格局。委党办(监察室)对行政审批事项从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督,未发现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也未收到行政相对人及其他群众的举报投诉。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有力有序推进《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修订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问题,组织3个调研组,赴全省各地实地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市县区三级干部座谈、宗教界座谈会等方式,深入调研论证;从各地抽调业务骨干,集中专题研讨,逐条讨论修改;委召开专题会议,逐条修改审议,精益求精,形成修改送审稿。紧扣时间节点,及时将送审稿报省委统战部审核后,于3月上旬正式报送省政府审查,省司法厅对我委报送的送审稿质量给予充分肯定。在此基础上,为学习借鉴兄弟省市修订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的经验做法,我委由委党组成员、省民族宗教研究院院长黄心怡同志带队,会同省人大、省司法厅于5月27日至29日赴江西、上海开展立法调研,拓宽了视野,吸纳了经验。加强与省司法厅沟通,组织有关力量在东莞市以封闭方式再次对送审稿进行修改,不断完善。此外,针对各有关部门、省政府法律顾问和立法专家等向省司法厅提出的近100条修改意见逐条研究论证并再次进行修改,同时及时收集资料,加强研究,起草《条例释义》并形成初稿。目前,已顺利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省人大常委会一审。
2.及时完成《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的立法工作。为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按照李希书记指示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新增立法计划项目。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起草《制定〈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工作方案》,明确立法工作具体任务和分工,做好起草工作,并征求省各有关部门和民族地区所在市政府意见,多次研究并反复修改,经报省委统战部审核后于9月初报送省政府。协调省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省司法厅深入民族地区开展调研,配合省司法厅对各有关部门、省政府法律顾问和立法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逐条研究论证并进行修改。目前已顺利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省人大常委会一审。
3.完善民族宗教工作配套政策文件。制定出台《广东省宗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广东省宗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回应解决了基层多年反映的问题。会同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宗教事务局民政部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3点贯彻意见,指导各地稳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宜。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实施意见,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我委的实施意见。
4.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我委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年初在委门户网站公开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增加决策透明度。出台《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草案)》《广东省宗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等重大决策,认真履行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程序,有效推进了我省民族宗教行政决策的科学、统一、协调,维护了法制统一原则。
5.继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委政府法律顾问,加强与政府法律顾问沟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强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协助解决民族宗教领域涉法涉诉问题,借脑借力推进我委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各地市民族宗教部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
(三)坚持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完成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相关工作。举办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请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专题讲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召开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我委行政执法人员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平台、行政执法“双公示”平台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实务操作进行交流,进一步推动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二是抓好2018年我委印发的《广东省宗教事务行政检查流程及文书格式文本》、《广东省宗教事务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和《广东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流程及文书格式文本》的应用,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上门培训和回复电话咨询等方式指导各地用好执法文本,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双随机监管工作细则,调整完善随机抽查清单和检查执法人员库,规范抽查检查流程,组织检查组分赴各地对35个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进行抽查。
2.做好案卷评查工作。会同委政府法律顾问对委机关内设部门及执法任务重的市民族宗教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经过连续三年的案卷评查工作,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完备性明显提高。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省人大省政协建议提案工作。今年共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0件,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2件,会办件8件,省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5件,会办2件,已全部按要求办理回复,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主办件按要求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报省政府办公厅,并抄送省人大选联工委和省政协提案处。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学习贯彻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要点分工方案,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程序,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推动各处室及时将属于主动公开的行政执法情况、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委主任办公会议听取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汇报,要求政策法规处和有关业务处跟进我委2018年首宗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主动配合复议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2.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我委进一步规范接访、办理、转办、办结等环节。确保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畅通有效,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截至目前,2019年我委共受理上访、信访案件34起,均按照《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接访办理或者转给相关市民族宗教局办理,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
(六)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深入学习贯彻《宪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学习新修订《宪法》《宗教事务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购买新修订《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执法手册案例汇编》读本,发送委机关、研究院、全省性宗教团体和各地民族宗教部门参阅学习。召开珠三角城市民族工作联席会议、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培训班等,推动依法解决城市民族工作中存在热点难点问题。举办第六期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共100多人参训,学习内容紧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得到学员们的好评,进一步提高了全省民族宗教系统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2.落实我委“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以新疆历史文化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为重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各地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00多场次。协调广东话剧院在东莞、江门、肇庆等地巡演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主题的话剧。积极开展推先评优活动,我省17个单位、21名个人集体分别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连南瑶族自治县等8个单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候选单位;推荐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候选单位,推选命名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在全省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论述摘编》、《宗教政策法规应知应会手册》、《宗教政策法规汇编》等学习宣传资料3200余册,并将手册发送至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学习参阅,进一步增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营造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的良好氛围。推动各地通过专题讲座、刊物、赠送法律法规文本,运用QQ群、微信、微博、客户端、公众号等网络媒介,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履行普法职能,选派相关人员赴全省各地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讲。举办宗教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答活动,逾12万人次参与答题,腾讯网首页、腾讯大粤网首页及腾讯新闻-广东页对此进行宣传报道,取得较好社会反响。根据《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运用开展学法及考试的通知》要求,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在全委开展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一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事务繁杂,大部分市县民族宗教部门执法力量不足,不具备设立法制机构的条件,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能力较弱。二是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有待完善。民族宗教方面部分行政执法与新闻出版、公安、国土、城建、规划、文物、文化、旅游、工商等部门有业务交叉,尚未建立部门间联合执法机制,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并联办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监管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目前本系统主要采用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民族宗教部门工作力量少,需要进一步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四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成效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二)建议和措施
一是建议从国家层面实现联网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以及行政审批的取消、整合、下放等工作自上而下开展,统一清理标准和口径。二是建议探索建立民族宗教联合执法机制和民族宗教部门信用惩戒机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涉宗教方面许可事项实现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推动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息化建设,将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数据汇集到“一张网”上,加强智能化管理,与现场监督检查互为补充,提升监管能力。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健全民族宗教配套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五是加强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培训。不断创新“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形式,支持各地通过培训班、交流会等形式开展民族宗教干部政策法规学习活动。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法规制度体系。制订出台《广东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修订《宗教事务备案事项的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订完善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领导干部学法等制度。研究建立宗教联合执法机制制度,探索建立大型宗教活动区域协作机制。
(二)大力开展民族宗教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切实抓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待国家出台《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后,结合本省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做好相关学习宣传工作。二是抓好新修订《省条例》《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召开学习贯彻专题会议。在省有关媒体刊登专门文章,在委公众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专题宣传。举办全省宗教工作干部、全省性宗教团体领导负责人参加的新修订《省条例》专题学习班。三是积极组织“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参加评议的相关工作。广泛收集近五年来我省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宣传资料,制作履职情况工作视频和宣传图册,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主动做好参评工作。四是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编印新修订《省条例》单行本、释义和《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单行本,以及《民族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宗教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等,做好相关学习宣传工作。
(三)继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按省政府有关部署,继续推进省级行政权力压减、政务服务标准化、证照分离、“互联网+监管”等工作。开展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指导各地做好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编写《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案例汇编》,举办行政执法模拟实战竞赛,进一步增强民族宗教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开展“数字政府”背景下民族宗教信息化建设,建设“民族宗教主题数据库”,搭建“互联网+民族宗教服务平台”和“民族宗教综合管理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为准确决策与正确处置提供依据。
(四)积极做好其他法制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以及参与做好依法处置涉民族宗教矛盾纠纷事件等其他工作。立足职能,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咨询、人大议案提案办理、信访维稳、内部审计监督等工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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